2021年度青岛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公布


[日期:2022-01-31 1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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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岛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和市委决策部署,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根据最高检、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068件6818人,同比分别上升88.54%和上升69.18%。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3160件3952人,同比分别上升66.40%和上升50.61%。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2804人,同比上升107.70%,不捕率41.50%,同比上升7.54个百分点。

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案件12367件16831人,同比分别上升40.77%和上升46.22%。经审查,共决定起诉12424人,同比上升61.33%;决定不起诉3922人,同比上升56.44%,不起诉率23.99%,同比下降0.57个百分点。

受理审查起诉人数排名前10位的罪名是:危险驾驶罪4456人,占受理总人数的26.47%;盗窃罪1653人,占受理总人数的9.82%;故意伤害罪949人,占受理总人数的5.6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938人,占受理总人数的5.57%;诈骗罪815人,占受理总人数的4.8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798人,占受理总人数的4.74%;交通肇事罪733人,占受理总人数的4.36%;寻衅滋事罪524人,占受理总人数的3.1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360人,占受理总人数的2.14%;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263人,占受理总人数的1.56%。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2021年青岛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4039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9.65%。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8410人。其中确定量刑建议8202人,占提出总数的97.53%,同比上升5.78个百分点。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建议8334人,采纳率为99.10%。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1年青岛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388件,同比上升3.19%;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364件,占监督数的93.81%,同比上升3.92个百分点。

2.纠正漏捕、漏诉。2021年青岛市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124人,同比上升39.33%;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399人,同比上升54.65%。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青岛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752件,同比上升122.29%;已纠正740件,占提出数的98.40%,同比上升2.18个百分点。

4.刑事抗诉。2021年青岛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27件,同比上升28.57%。法院同期审结28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20件,占审结总数的71.43%。

5.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1年青岛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7件,审判机关已纠正7件,纠正率100%。

6.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021年青岛市检察机关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50人,同比上升57.23%;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建议147人,同比上升41.35%,同期有关机关采纳142人,占提出数的96.6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1年青岛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197人,纠正率100.00%;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202件,同比上升18.82%,纠正率100.00%;书面提出纠正强制医疗违法案件5件,纠正率100.00%;书面监督纠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违法案件15件,纠正率100.00%;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392人,纠正率100.00%;对财产刑执行提出纠正186件,纠正率100.00%;开展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118件,提出排非意见2件被依法采纳;着力构建“派驻+巡回”检察监督模式,抓好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的协调衔接和相互促进,共开展专项、专门、常规、交叉巡回检察9次。

(五)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1年青岛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7人,同比上升40.00%。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74件101人,同比分别上升32.14%和上升53.03%;审结66件93人,其中决定起诉92人,不起诉1人。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1年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636件,同比上升19.55%。共办结620件,同比上升25.8%,其中,提请抗诉、提出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9件,与去年同期持平;法院再审后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共88件,同级监督法院改判率100%。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555件,同比上升7.98%。同期审结565件,提出检察建议470件,同比上升43.73%,占审结数的83.19%;法院同期采纳471件,占提出建议数的100.21%。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89件,同比上升35.05%。同期审结301件,其中提出检察建议229件,同比上升3.3倍,占审结数的79.07%;法院同期采纳229件,占提出建议数的100%。

(四)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1年青岛市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44件,同比上升91.30%;对民事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3件,同比下降50.00%;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1件。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1年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案件94件,提请抗诉经省院采纳提出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法院同期裁定再审2件,已再审改判1件;公开听证10件;针对行政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内容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数87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55件。同期审结181件,提出检察建议147件,占审结数的81.22%;法院同期采纳147件,占提出建议数的100.00%。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42件。同期审结343件,提出检察建议300件,占审结数的87.46%;法院同期采纳300件,占提出建议数的100.00%;公开听证27件,同比上升22.73%。

(四)开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情况。2021年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化解各类行政争议153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2021年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线索937件,同比下降14.27%。立案708件,同比上升73.96%,占受理总数的43.04%,其中民事类立案72件,同比上升46.94%,行政类立案636件,同比上升77.65%。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1年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办理诉前程序案件683件,同比上升91.85%,占立案数的96.47%。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67件,同比上升45.65%,占9.81%;行政公益诉前程序616件,同比上升98.71%,占90.19%。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79件,占40.85%;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54件,占22.55%;国有财产保护领域39件,占5.7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0件,占1.46%;其他领域193件,占28.26%。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1年青岛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37件,同比上升12.12%,占立案数的5.23%。其中,民事公益诉讼33件,同比上升26.92%,占提起数的89.19%;行政公益诉讼4件,同比下降42.86%,占提起数的10.81%。法院作出一审裁判23件;判决支持22件,占裁判案件的95.65%,其中民事公益诉讼21件,行政公益诉讼1件。

(四)办案效果。2021年青岛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挽回、督促修复、清理林地、湿地、草原、水域125.79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7处;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2公里;督促处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6067.5万吨;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占地面积1.8亩;督促关停和整治各类企业4家;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的价值638.96万元;追索损害赔偿金2597.02万元;督促查处、收回销售、流通中的假冒伪劣食品680公斤。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青岛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67人,不捕151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捕63人,不捕72人,不捕率53.33%,同期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41.50%。与同期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相比高12个百分点。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决定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41人,不起诉92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81人,不起诉63人(其中相对不起诉52人,占不起诉总数的82.54%),不起诉率为43.75%,同期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为23.99%。与同期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相比高20个百分点。附条件不起诉123人,同比上升89.23%。同期,青岛市检察机关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81件,同比上升55.77%。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年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开展社会调查647次,同比上升106.71%;犯罪记录封存40人;开展亲情会见84次;开展一般预防147次,同比上升101.37%。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600件,同比下降16.27%;受理国家赔偿类案件17件,同比下降26.09%;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55件,同比上升2.48%(去年同期444件);发放救助金711.94万元;对刑事被害人的未成年近亲属、残疾人、军人军属等其他当事人,开展救助94人,同比上升11.90%(去年同期84人);受理阻碍律师执业权利案件81件,纠正违法34件。

七、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2021年青岛市检察机关受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审查逮捕案件18件21人,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1人,占审结人数的14.29%(同期总体刑事犯罪审结率为82.02%)。

检察机关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15件39人,对移送审查起诉的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审结14人,占受理人数的35.90%,同期总体审查起诉案件审结率为24.08%。其中,决定起诉13人,占审结数的92.86%。

同期,检察机关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1件次(同期总体刑事犯罪介入1049件次),占总体提前介入的0.10%。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1年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黑恶犯罪13人,批准和决定逮捕8人;受理审查起诉黑恶犯罪187人,决定起诉189人。对黑恶势力“保护伞”起诉15人。

(三)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2021年青岛市检察机关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逮捕197人,起诉1015人;对涉“套路贷”“校园贷”“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犯罪起诉7人。

对11名扶贫对象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2.12万元。

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逮捕3人,起诉54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提起公益诉讼19件,其中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9件。

(四)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工作情况。2021年青岛市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逮捕35人,起诉82人;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对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00件。

(五)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1年青岛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3468件,同比上升25.56%;检察长办理的占3.60%;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入额院领导办理的占96.40%。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2757件,占79.50%;民事、行政检察类405件,占11.68%;公益诉讼检察类233件,占6.72%。

(六)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1年青岛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41人次,其中,市院20人次,区(市)院121人次。法院采纳176件,采纳率为8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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