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最美检察官】记最美检察官赵莉:魅力检花别样红


[日期:2018-11-28 11:10:01]
来源:市南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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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莉,45岁,中共党员,1993年本科毕业于中国海洋大学,2010年获得青岛大学法律硕士学位,现任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民行科科长、一级检察官。

从检23年,赵莉以务实正派的作风、谦虚谨慎的态度、精湛的业务能力和一流的工作业绩,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赞誉和口碑。

在检察工作的道路上,她坚持走好每一步,23年中先后从事过审查起诉、检委会案件审查及案件管理、侦查监督、政治处、监察室、民事行政检察等多种工作,始终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在各个岗位上都取得了出色的工作业绩。

她先后办理公诉、侦监、民行案件400余起,所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曾获得山东省优秀公诉人、全省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人才库成员、首届青岛市“十佳”青年检察官、青岛市十佳公诉人、青岛市优秀女检察官、青岛市民行检察业务竞赛标兵等荣誉称号。

在她的带领下,该院民行部门连续多年在青岛市民行检察工作中名列第一名,2017年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基层民行检察推进年活动先进单位”,成为全省获此殊荣的三个院之一;她用忠诚、执着、担当、智慧和汗水,浇铸出一串串沉甸甸的成果,展现了一名党员检察官的蓬勃气派。
 

办案人有能力、自信、底气和执着,监督才有刚性和权威

基层民行工作如何实现对专业优势强的法官的监督?经历多年刑检工作历练,2015年初,刚踏上民行科长岗位的赵莉开始认真思索这个重大的命题。初心不改从头学起、坚持不懈提升专业素养、想方设法钻研透案子,是她给出的最直接的答案。她像初入行的大学生一样,重新啃起了民商事、行政法律各类专著,孜孜不倦地求学和熬夜苦读,使她迅速走上正轨,实现了从刑检到民行的“华丽转身”。

2015年以来,赵莉带领民行部门干警审查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270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案件当事人先后10余次送来锦旗、感谢信;监督虚假诉讼案件14起,为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在全省首创“执行和解九字工作法”,经验被高检院《检察工作简报》《执行检察专刊》刊发,被《检察日报》《青岛日报》等媒体宣传推广,多次在全省执行监督研讨会、“321监督业务”座谈会等全省业务会议上做典型发言,被评为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创新亮点二等奖。她办理案件质量高、社会效果好,树立了市南民行监督的好口碑,赢得了法官和律师等同行的广泛尊重。

办理案件时她坚守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的信念,敢查善办,依法履职,任何违法的事,在她这里都打不了马虎眼。在查办一起上级院转办的律师刘某某涉嫌虚假诉讼的案件中,赵莉跟同事发现该律师代理的9件同类案件均在同一天内立案,且当天即达成民事调解。这显然不符合正常的诉讼规律。经过追查,发现这是一个由刘某某全程参与的股权转让纠纷虚假诉讼窝案,发出了9份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全部依法改判,撤销了原调解,维护了司法权威。

对付弄虚作假的律师有高招,对付撒泼打滚的老赖也是手到擒来。在办理张老太因法院判决的12万交通肇事赔偿款历经3年仍未获偿的申请执行监督案中,民行干警在赵莉的带领下敏锐地发现了案件疑点:被执行人冷某作为肇事出租车车主,名下房子、车子、存款一无所有,甚至肇事出租车也已经报废了;但价值不菲的出租车营运手续处于闲置状态,这不符合常理。赵莉带领同事通过察微析疑,充分运用检察调查核实权,获取了冷某故意更换车牌、隐匿转移财产的关键证据,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法院将案件移送公安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侦查,同时协调本院侦监科同步跟进对公安进行立案监督,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形成了强大的震慑。

据了解,这是《民事诉讼法》修改后,青岛市民行部门办理的第一起建议法院移送拒执罪的案件。之后,赵莉又带领同事监督法院向公安移送了于某涉嫌拒执罪案等一批类案,于某等嫌疑人已被依法批准逮捕,该类案件的成功办理,为拓宽民行监督渠道、基本解决执行难、实现检法的双赢共赢,开拓了新的检察监督方向。


以维护公益为己任是检察官的情怀更是责任和担当

公益诉讼是民行部门的新增职能。为公众代言、为百姓发声、扛起优化社会治理的重任,是民行检察官的渴盼,也是焦虑。案源从何而来?怎么调查取证?如何应对被诉对象的不解不配合?如何出庭指控?从公益诉讼开展以来,赵莉就带领全科同志积极找寻前进的方向。她所在的民行部门出台了院内各部门之间《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和移送实施办法》,与国地税等行政执法部门会签了《关于做好涉税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与监察委会签了《关于在行政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以制度、规范、文件等形式推动了公益诉讼的区域内部门间配合,提升了在市南全域开展公益诉讼的群众知晓度和影响力。

2017年,赵莉带领同事发现了有关部门违法行使职权的公益诉讼线索。市内有关部门在为高污染黄标车办理提前淘汰补助资金审批过程中,不认真履行审批职责,致使社会不法分子利用虚假申报材料,骗取200余辆黄标车补贴300余万元。对此,市南区检察院民行部门向有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建议18件,后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并胜诉;同时,向市北、李沧、崂山等区检察院移送相关案件线索,相关院提起公益诉讼3件,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规范履行职责、纠正违法。

今年,赵莉跟同事在办案中发现了一起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线索,依法向相关单位发出21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建议,建议该处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追回国有资产损失,目前已追回国有资产损失180余万元。

在赵莉的带领下,该院民行部门依法履职、促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成绩被区委、区人大充分肯定,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专题听取了该院民行工作报告,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决议》,支持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等各种检察监督手段,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促进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群众利益无小事百姓冷暖挂心间

在民行部门工作,打交道最多的是普通群众,从申诉人的目光里,赵莉读到的是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渴求,她深切的体会到群众打官司难、申诉难的现实情况,在工作中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态度对待每一起申诉案件,对法院判决无误的案件,当好法律讲解员,耐心做好息诉工作;对存在问题的法院判决,坚决依法监督,捍卫公平正义。在办理高某某与中信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申请监督案中,经赵莉跟同事审查并提请抗诉,法院再审改判免除了高某某212万元的连带清偿责任,该案被评为2017年度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案件。

在办理一起下岗职工与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监督案件时,因该案涉及多名下岗工人,如果案件处理不当,极有可能会激发矛盾,给社会稳定和司法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赵莉跟同事承办该案后,及时调取案卷原始材料,认真审查原审判决和执行情况,经过反复与申请人和相关当事人沟通,耐心倾听诉求,把准争议焦点,结合案件审查和法律规定,最终作出了提请抗诉的意见,被市检察院采纳。下岗职工们联名写来感谢信,“和公司打了多年的劳动官司都没赢,如果不是检察院的同志们秉公执法,抗诉我们的案子,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回血汗钱呢,谢谢你们给我们主持公道啊!”

面对群众时她秉持为民情怀,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想方设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良知和耐心中彰显着检察干警的脉脉温情。为了帮助办案中遇到那些生活困苦无助的当事人,赵莉和民行、控申的同事们一起商量对策,在全省首创了《民事监督案件当事人救助办法》,对遭受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困难当事人予以救济。2014年以来,共救助了13名民事监督案件当事人,发放救助金64000元,帮助他们缓解了暂时的生活困难,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杨某是到市南区检察院申请民事执行监督的当事人,他曾于1999年带领20多名老乡承包青岛某公司的工程,工程结束后未获得工程款,在法院胜诉后仍未执行回一分钱。因为没有钱支付给他带出来的同乡,同乡们多次到家中讨账闹事,导致杨某不能在家正常生活,家庭也破裂了,靠给工地看大门为生。历经十多年上访未果后,杨某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从报纸上看到了检察机关民生热线为民服务的介绍,就试着给该院打了个电话,要求检察机关监督法院执行,并称若再得不到工程款将带领20余名老乡到省市上访。

该院民行部门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发现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执行,法院的执行行为也并无不当。但赵莉跟同事没有简单的就案论案,而是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积极向院里汇报争取,为杨某发放了6000元的救助金,同时又多次往返法院进行沟通协商,最终法院也救助了杨某14000元。这样,救助金就与被拖欠的工程款相差无几了。这些救助金对杨某和他的20余名老乡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同时也化解了一起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隐患。“我代表我的几十个老乡谢谢检察官了,拿到救助款我们终于能回家了,我们以后也会相信法律,不会再做冲动的事情了。”杨某握着赵莉的手激动地说。

赵莉常说,我的工作和生活中没有惊天动地之举,也没有催人泪下的感人故事,我所做的就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官,踏踏实实的做好本职工作。她莞尔一笑中总是透露着几分笃定,这份笃定源自她对检察事业的坚定信仰和不懈追求。用忠诚执着书写出不凡的业绩,用担当果敢诠释最美检察官。从过往到今来,赵莉一直用行动,演绎着最美检察官的出彩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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