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说】毛茂:守护人人有责的社会公德


[日期:2019-03-18 16: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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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的物质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相应的精神文明也应该“水涨船高”,但近期发生的乘客与司机互殴导致公交车坠江、接二连三的高铁“霸座”事件……如何提升公民的社会公德成为热点话题。

从景区乱扔垃圾到超市集体哄抢,从“中国式过马路”到“职业性”碰瓷,从高铁“霸座”到公交“动手”……件件违反社会公德的事件一时间占据了各大媒体的头条。正如网友评论,这是典型的“利己主义者”,将自己凌驾于社会公德之上。而让我们欣慰的是,网络媒体对此类事件的不断曝光,让更多的人对不文明行为说“不”,这是一次道德教育、自我反思、思想升华的过程。从而让提升社会公德成为每个人的必修课,让文明行为始于自发,成于自觉。

最近,“熊孩子”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如“熊孩子”推倒孕妇,只因想看看孕妇是否会流产、“熊孩子”猛踹电梯门,其家长却说“物业应该感谢我儿子”……“熊孩子”事件反映出的不仅仅是青少年的道德教育缺失,更是社会公民道德教育的缺乏。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立德树人”,这不仅是对青少年的期盼,更是对社会公民提出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重视道德教育,涵养道德素质,让道德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让公德心普社会、入人心。

习总书记说过,“当高楼大厦在我国大地上遍地林立的时候,中华民族精神的大厦也应该巍然耸立”。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推进,道德榜样不断涌现,托举哥、凌志哥、欧婆婆、夺刀侠……他们用行动展示着社会道德的风向标;交警为救护车开道,救病人于危难、市民自发指挥行人过马路……他们用行动营造着崭新的社会风气;广场上主动捡起垃圾的小朋友、参加“关怀老人”行动的小同学……他们用行动撑起了文明社会的未来。良好的社会风气总是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每一位公民,涤荡着影响社会文明的污秽。我们应该更多弘扬这样的正能量,让其成为社会文明发展的主旋律。

文明其表,法律其里。涵养全社会的公德心,只靠宣传、教化是不够的,更需要法律护航。法律之于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不仅是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与震慑,更是对于见义勇为行为的保护。一方面,正是因为酒驾入刑,从而使“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在中国社会蔚然成风;对于公车抢夺方向盘者也将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另一方面《民法总则》专门设置了见义勇为不担责的相关条款,《刑法》中明确规定“为了使他人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道德规范着社会行为,而法律则是社会行为的“底线”,不可触动。法律就像忠诚的卫士,护航社会精神文明稳步前进。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在道德践行的路上,没有人可以置身事外,以社会教育引导公德,以社会风气涵养公德,以法律规则护航公德,让社会公德深入人心,我们的社会才能在“人人相善其群”中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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