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杨晓颖获评青岛市优秀共产党员


[日期:2019-07-15 11:01:00]
来源:
作者:

2019年6月28日,青岛市委召开表彰大会,对全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了隆重表彰。青岛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四级高级检察官杨晓颖同志作为“青岛市优秀共产党员”受到了市委表彰。她的先进事迹生动彰显了新时代共产党人的先锋形象和检察干警的优秀品格,是全市检察干警的杰出代表,是全市检察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榜样。

政治过硬,勇于办理疑难复杂案件

杨晓颖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检12年来,她一直奋战在公诉一线,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六百余起,所办案件质量高、社会效果好,部分案件在全省、乃至全国均有重大影响。

2011年,杨晓颖参与办理聂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系列案件,该案系建国以来青岛办理的最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社会关注度高、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在强大的工作压力面前,她昼夜加班,认真审阅几十本卷宗材料,从复杂的案件事实中抽丝剥茧,仔细甄别证据,提出补充侦查事项60余条,改变侦查机关定性3起,形成了长达10余万字的审查报告。庭审阶段,面对十几名被告及庞大的辩护队伍,她针对不同被告人的不同心理状态和认罪态度,制定了详尽的法庭讯问和举证质证提纲,有力地驳斥了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辩解意见,最终使被告人在强大的证据面前全部低头认罪。该案的成功办理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甘于付出,在无私奉献中守护正义

多年来,杨晓颖将自己的一腔热情倾注到检察事业中,孜孜不倦地奋进与追求。作为一名女同志,特别是一名有家庭的女同志,总是要面临家庭与事业的两难抉择,但她的选择始终是以大局为重,无私奉献。

因业务突出,2017年11月至2019年3月期间,杨晓颖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纪委抽调参与指导全国范围内职务犯罪大要案办理工作。她将正读小学的儿子交给老人照顾,两次赶赴北京参与专案工作,先后参与指导和办理了中共江苏省委原常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原常务副省长李某某受贿案、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杨某某受贿案等5起省部级干部和中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期间,参与研究《国家监察委与高检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国家监察委管辖规定》等文件。在借调工作期间,该同志认真履行公诉职能,坚持全面审查阅卷,多次赴办案地进行案件指导,在提前介入、审查起诉、指导出庭等各工作环节,认真研究案件事实,及时提出补证和法律适用意见,充分发挥自身理论功底深厚和善于思考的优势,敢于提出独到见解,执行力强,很好地完成各项工作,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央纪委的一致好评。

执法为民,在办案中服务民生

2014年,杨晓颖承办了山东省检察院交办的原中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厉某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该案是山东省首例“老鼠仓案”,涉案数额九亿余元,由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且为新型犯罪,受到证券界和司法界普遍关注。面对专业性极强的新型犯罪,她在短时间内恶补了金融知识,经过对涉案的数千份股票交易细致审查,发现侦查机关遗漏了关键基金的交易记录。为了准确指控犯罪,她会同侦查人员前往上交所、深交所调取证据,成功追诉一笔两千多万元的犯罪事实。起诉时,面对该类犯罪在全国尚没有判例认定“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在向领导汇报后,根据本案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准确认定“情节特别严重”这一加重情节,并得到法院判决支持,该案成为全国首例以“情节特别严重”判决的“老鼠仓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对案子审得细、查得准、摸得透,这是领导和同事们对杨晓颖办案的一致看法。备受媒体关注的陆某某等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等许多疑难复杂案件,都被领导放心交到她的手中,并一一得到迎刃而解。

勤学善思,天道酬勤结硕果

七年的高等法学教育和两年的大学讲师生涯,为该同志打下了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培养了她善于研究、勇于钻研的良好习惯。工作之余,她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对工作中的疑难、复杂或有争议的案件进行分析研究,参与编写了《民事诉讼法学》、《公职人员职务犯罪认定与证据指引》等著作,撰写了《新刑事诉讼法视角下庭前会议制度研究》等多篇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在国家级、省级刊物上发表,先后被评为“青岛市检察业务尖子”、“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并入选全省公诉人才库。2016年入选山东省检察机关巡回宣讲团,在全省巡回宣讲,其先进事迹被山东卫视“齐鲁先锋”栏目报道。因工作表现优异,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二次,三等功二次。

在繁重的办案压力之余,该同志积极参加各类业务评比,先后荣获了“全市十佳公诉人”、“全省十佳公诉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等一个个检察系统内含金量极高的荣誉。2017年3月,她代表山东省参加全国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从全国一百多名公诉精英中脱颖而出,被评为“全国公诉标兵”,成为青岛检察系统内首位获此殊荣的检察官。

Copyright © 2017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7022784号-1

技术支持:山东大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