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祖国】栾婧:我与祖国共成长


[日期:2019-10-04 14:14:00]
来源:栾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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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的一个夜晚,晚饭后正在厨房洗碗,可乐爸爸在辅导可乐识字,“公诉人”,只听可乐大声读到,可乐爸爸在一旁附和“你妈就是公诉人”,我嗖的一下拿着洗碗海绵带着泡沫从厨房窜到客厅,激动的说“妈妈是公诉人”。

遥想当时的画面,忍俊不禁,也是内心的向往和热爱。2011年7月,走出象牙塔的我经过省委组织部选调,来到了市北检察院,这个有着十余项国家级荣誉的“金牌集体”,5年多的工作让我加深了对法治、检察权的理解,看到了前辈们的执着奉献,同事们的共同奋斗,真正明白了公平正义的价值和肩上的责任担当。上天再一次眷顾,有幸通过市直机关遴选,来到市检察院公诉一处的岗位。

公诉人代表国家出席法庭,担负着指控犯罪、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能。“守望正义”是公诉人的使命和价值追求。近年来,公诉一处立足工作实际,把“守望正义”作为党建品牌创建目标,引领公诉人筑牢检魂,不忘初心,完美实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担当与职业品格。并以品牌创特色,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将党建工作的成果深深的根植于执法办案中,推动公诉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我们振奋精神,在坚定理想信念中铸牢检魂。充分发挥党建政治统领、思想引领和组织带领作用。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读原著、悟原理、谈体会等多种形式,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推动主题教育出实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支部书记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把“三会一课”落到实处,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坚持严在经常、管在平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积极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 “解放思想大讨论”,激发全体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以追求极致的精神做好每一项工作,实现政治建设有力量,业务建设有灵魂。

我们公正执法,在守望正义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员奋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线,加班加点强化对下指导和综合统筹,指导基层办理了省市院挂牌督办的赵红、李学跃、李晓庆等涉黑案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服务保障上合峰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全员参与安保维稳和隐患排查,筑牢公诉环节 “铜墙铁壁”。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运用纠正违法、检察建议、提出抗诉等手段,做实做强做优法律监督,监督质效较往年实现了几何倍数的增长。推进“标准化+”建设,制定22个罪名的证据收集与审查指引、16个罪名的量刑建议指导意见,特别是出台《关于对部分犯罪情节轻微案件适用不起诉指导意见》,有力解决不起诉裁量权不想用、不敢用和适用不均衡的问题,走在全国、全省前列,省院予以全文转发,供各地市借鉴。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试点探索到标准引领,积极构建检察主导标准体系,经验做法受到最高检、省院的充分肯定,微信公众号、检察日报均予以刊发,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我们内外兼修,在强化自身建设中树立党员浩然正气。通过深入细致的党建工作,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明显增强,打造了一支乐于奉献、敢于担当、精于业务、行于正义的高素质党员队伍。人才梯队建设成效显著,通过开展“公诉能力提升年”、“睿课堂”、刑检业务培训等岗位练兵,进一步提升了公诉人的业务素能和职业尊荣感。改革试点工作硕果累累,圆满完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深入推进“智慧公诉”建设、“捕诉一体”试点和自行补充侦查试点,为改革发展贡献公诉力量。全处先后被省委省政府记集体一等功,被市院评为优秀处室,20余人次荣获“全国公诉业务标兵”“青岛市三八红旗手” “青岛最美党员检察官”等荣誉称号。

时光匆匆,在公诉岗位也有2年多的时间,以身边的同事为榜样,用一点一滴的实际行动默默奉献,将个人价值与检察事业有机融合,将个人命运与民族复兴同频共振。日前的《开学第一课》也深深吸引着我,想象着可乐即将上学的样子,给他的第一课,会讲述自己的读书经历、职业经历,帮助他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迈好人生的第一个台阶,在内心种下爱国和法治的种子,将小我融入大我,为国家、为民族作出贡献,为是中国人而感到骄傲自豪。

栾婧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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