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祖国】王笑薇:春风化雨 润物无声 --记未检人的“初心”和使命


[日期:2019-10-05 14:29:00]
来源:
作者:王笑薇

70年栉风沐雨,70年春华秋实。70年,我们聆听着祖国母亲筚路蓝缕的艰辛探索历程,我们感受着祖国母亲日新月异的发展变革,我们见证着祖国母亲以自信之姿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我们是时代的见证人,更是时代的建设者。

作为一名从事未检工作的干警,我曾经被不止一个朋友这样问过:“当一名整天与孩子打交道的检察官,有意思吗?”我总会自豪地告诉他们:“我们未检人哪怕只有一点光热,也要化作一缕阳光,为每一个需要的孩子驱散心头的黑暗!”

我们奋战在未检办案一线,有无数孩子经我们挽救后重新回归社会,无数伸向孩子的罪恶黑手被我们无情斩断。我们深知,这条路不会铺满鲜花,该做的事情却浩如烟海。卢某涉黑案,一柜子卷宗记录着数十笔犯罪事实,令人眼花缭乱;杨某某贩毒案,案情疑点多,补证难度大,十余名资深律师严阵以待;城阳灭门案,死者亲属频频来访,一遍遍哭诉悲痛心情,寻求安慰。而最让我们放心不下的,是办的案子会不会出错,能不能经得住历史的检验。一个事实认定不准,一个罪名指控不当,可能就会彻底改变一个孩子的未来。记得基层院报送过一起故意伤害案,认定未成年被告人持刀捅伤他人致死,按照刑法规定应判无期徒刑以上刑罚,被告也供认自己持刀捅人,但他的供述与目击证人的描述有些出入。我们带着疑问去讯问被告,听到了意外的回答:是江某在捅人致死后为逃避法律制裁,自诩人脉多关系广能捞人,骗少年帮其顶罪。事实到底怎样?是被告狡辩,还是定错了真凶?我们没有忽视被告的辩解,而是找到案发时在场的三名证人,仔细询问案件经过,记录所有细节,然后反复研究证言与被告两种供述的异同点,最后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持刀捅人的的确是在逃的江某。我们将案件退回基层,要求他们重新审查,并加大力度、捉拿真凶。一起错案避免了,未成年被告人得以早日重返社会,年轻的灵魂不致过早凋零。但我们反而感到心头沉甸甸的,因为我们真真切切体会到,让有罪的人受到惩罚、确保无罪的人不受追究,是我们未检人重如泰山的责任。

我们是未检人,指控犯罪,刚硬如铁;我们是未检人,挽救灵魂,柔情似水。如果告诉您,我们曾经收到过来自被告人和被告人家属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您能相信吗?您能想象我们严厉地指控被告人犯罪而他们却向我们表示感谢吗?这件事发生在我们办理的一起聚众斗殴案中。被告人是九名正在上高三的未成年人,年少无知的逞强好胜,使他们在斗殴过程中将对方一名未成年人打成轻伤。一审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全部判处实刑。九个孩子离开了校园,被投入没有自由的监所,九个家庭顿时天塌地陷,失去了生活的信心。我们没有因为这是个小案子而懈怠。我们认为,不论是被告人还是被害人,都遭遇了人生最大的不幸,他们需要关怀和帮助。我们一趟趟跑看守所,象朋友那样和年仅十六七岁的少年犯推心置腹,了解他们的成长背景,掌握他们的思想变化,引导他们正确认识自己的行为,激励他们开创美好的人生;我们抽出时间与被告人家长一一谈话,鼓励他们振作起来、树立信心,和司法机关一道帮孩子重新做人;我们找到在斗殴中受伤的孩子,关心了他的伤势和心理情况;联系司法局,对九个孩子的平时表现进行调查,得出一贯表现良好的结论;又根据被告人的悔罪表现,依法建议法庭改判缓刑。案件宣判后,孩子们重新回到了校园,有三个孩子在当年的高考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孩子们和他们的家长带着锦旗和感谢信出现在我们面前,告诉我们:“孩子出事后,我们简直抬不起头来。是你们挽救了孩子,也让我们重新找到了做人的尊严和希望。”那一刻我们的心被震撼了,原来我们看似平常的办案对涉案的孩子、涉案的家庭竟然如此重要。我们的未检工作不是简单地打击谁、保护谁,我们是未检人,是司法者,我们的责任是帮助迷途的孩子重新回到人生的正途。

我们是未检人,我们上得了公诉席,也上得了校园普法的讲台;我们入人以罪,也注重犯罪预防。一场场耐心细致的普法宣讲,一次次不厌其烦的释法说理,在校园,在社区,在声光电交织的法治教育基地,未检人将法治之火,镌刻在一颗颗幼小懵懂的心头。我们深知,这星星点点的火苗,总有一天会以燎原之势成就法治中国!

新时代要有新作为。未检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如果把人生比作一首波折壮美的交响乐章,我们愿将未检“初心”化作串串音符,引领每一名青少年谱写出最美青春的人生序章!

王笑薇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

未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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