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政法英模杨晓颖:扬巾帼之智展检察担当


[日期:2022-04-11 11: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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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崇尚英雄才会产生英雄,争做英雄才会英雄辈出。近日,省委政法委评选出35名对党忠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齐鲁政法英模”,我省检察机关7名干警获此殊荣,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杨晓颖位列其中。为充分发挥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省检察院新媒体平台开设【齐鲁政法英模】专栏,讲述检察故事,传递英模精神,今天讲述的是杨晓颖的故事。

2021年12月24日,第二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颁奖典礼隆重举行,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杨晓颖获评第二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杨晓颖的榜样力量催人奋进,先进事迹彰显初心,生动展现了新时代青岛检察干警的先锋形象,是青岛检察机关广大干警学习的典范。

杨晓颖,女,中共党员,四级高级检察官,现任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自2007年进入检察机关以来,杨晓颖始终奋战在检察一线,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起,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全国公诉标兵”“全国职务犯罪检察人才”“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齐鲁最美检察官”“山东省检察业务专家”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二次、三等功二次。

杨晓颖的模范事迹,在青岛市政法系统引起强烈反响。

忠诚履职 甘于奉献,以精湛本领彰显政治担当

杨晓颖自2007年进入检察系统以来,一直奋战在惩腐肃贪一线。

作为全国职务犯罪检察人才,2017年至2018年,杨晓颖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抽调,参与指导和办理了5起省部级干部和中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参与研究国家监察委与最高检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国家监察委移送最高检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基本要求与案件材料移送清单等重要文件,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受到最高检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的肯定。

2019年至2021年,杨晓颖克服家庭困难、勇挑重担,连续承办了最高检交办的3起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检察案件及多起关联案件。

杨晓颖在承办重特大职务犯罪检察案件过程中展现出的专业素养、攻坚能力和敬业精神,取得了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2020年最高检评选首届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时,全国职务犯罪检察领域只有五个名额,杨晓颖位列其中。

查微析疑 不枉不纵,用工匠精神践行法治追求

杨晓颖在办案中坚持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记检察为民初心,尤其注重通过办案服务大局,维护群众权益,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

2014年,杨晓颖承办了山东省检察院交办的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厉某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该案是山东省首例“老鼠仓案”,涉案数额九亿余元,由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且为新型犯罪,受到证券界和司法界普遍关注。

面对专业性极强的新型犯罪,她在短时间内恶补了金融知识,经过对涉案的数千份股票交易细致审查,发现侦查机关遗漏了关键基金的交易记录。为了准确指控犯罪,她会同侦查人员前往上交所、深交所调取证据,成功追诉一笔200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该案的成功办理,为国家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股民合法权益贡献了检察力量。

这起案件,是杨晓颖多年职业生涯中办理的上千起案件中的一个缩影。

认识杨晓颖的人都评价她是一名“有工匠精神的检察官”,她审慎对待自己手中的每一个案件,力求将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精品,在一个又一个的精品案件中践行她的法治追求。

孜孜以求 砥砺前行,用专业力量传递法治精神

杨晓颖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发挥着优秀检察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杨晓颖三次被最高检邀请参与编写检察业务教材。杨晓颖参与起草的《普通刑事案件证据收集与审查判断指引》《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意见》,有力推动了青岛刑事检察工作规范发展。她主讲的《受贿罪共同犯罪研究》《被告人翻供案件的庭审讯问技巧》等课程被评为全省精品课程,多次受邀赴浙江、河北、陕西等地为检察干警授课。工作中,杨晓颖立足办案实际,参与创建多项工作机制,推动了当地刑事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因事迹突出,杨晓颖入选山东省检察机关巡回宣讲团,在全省巡回宣讲。

14年的检察生涯,杨晓颖始终以司法者的脚步度量法治进程,以法律人的思维传递法治精神,以创新者的智慧促进法治进步,用实际行动展现了新时代检察官践行法治精神的良好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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