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团干部刘一昊:在青年工作岗位上发光发热


[日期:2022-05-15 15: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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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一昊,青岛市人民检察院青工委委员兼团支部书记。自2020年9月10日担任团支部书记以来,思想信念坚定,热爱团组织工作,团结同志,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党和团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今天让我们一起来听听这位团支书的故事吧。

我深知要做好青年工作,就必须得激发青年团员的进取性和创造性,就必须得了解青年团员的思想动态,融入到青年的生活中去,全面创新团组织建设工作形式。我始终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用各项先进理论指导开展青年工作。

自担任团支部书记以来,在参与机关青工委、团支部的工作中,我与其他青工委委员一道群策群力,结合时代要求,密切联系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进取,勇于实践,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提高团员青年的理论素养。加强和其他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配合各部门工作,更好更多地开展活动,使广大青年干警有更大活动空间、更丰富的活动载体。

结合同事们的学习需求,组织开展了各种学习活动,促进机关青年干警综合素质提升。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三会一课”(青年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和团课)制度,对青年干警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青工委的组织生活,监督青年干警切实履行义务,提高青年干警参与组织建设的积极性。组织开展“理论大家学”“今日我开讲”“技能大讲堂”等活动。

“理论大家学”配合青岛市院机关党委、机关党支部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活动,同时邀请市委党校、周边高校的专家教师结合党政方针、党中央理论热点、青岛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等专题进行授课。“今日我开讲”“技能大讲堂”则是本着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的原则,由专业领域能力突出的同志介绍自己擅长的工作技能、工作方法等,让大家学习交流。或由每个部门结合本部门的职能范围,轮流对青年热点话题、国内创新做法进行分析讲解、讨论。

通过进行民意调研,听取青年干警们的意见建议,规范完善活动机制,通过定期开展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实现机关业余生活全面活跃。在做好疫情防范工作的前提下定期举行文体活动,同时在重要节日开展相关活动,3月5日开展学雷锋活动、5月青年联欢活动、12月4日法制宣传活动等。这些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活动效果,得到了市院干警的一致好评。

在日常的青年工作中注重拓展沟通渠道,加强互动交流。与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紧密联系,围绕市青年工作的目标开展工作。2021年已向市里递交本单位2022年青年文明号预申报工作,下步要积极围绕青年文明号的主题开展相关活动。在平日,经常与兄弟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海警局、社区等单位联合开展青年活动,如与青岛市海警局联合开展党建活动、与社区金家岭街道凯都社区进行普法宣传等,拓宽活动渠道,丰富活动内容。

青岛疫情期间,积极响应市里的号召,配合机关党委组织市院青年干警积极参与抗疫活动。市院干警组成的青年突击队,分多批次赴李沧区进行抗疫。在院里的大力动员和组织下,部分青年干警周末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自愿到所在的社区进行抗疫帮扶,还有青年干警自费为社区捐赠物资。

在做好青年工作的同时,我时刻牢记自己的本职工作。作为一名刑检工作条线的检察官助理,自2019年到第四检察部工作以来,共累计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各类案件近200件。在工作中能充分发扬团队精神,与其他同事一起通力协作,互相支持,不分事情大小,不计工作得失,超前准备,同时能按照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获得2021年度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作为一名团干部,我时刻用远大的理想激励自己,热爱团的组织,忠诚团的事业,用青年的期望鞭策自己,始终坚持做到共青团的宗旨不能忘,以团员青年的利益为重,努力在青年工作岗位上发光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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