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公诉人”风采:即墨刘杨——潮头勇立护正义 俯首实干有担当


[日期:2022-12-14 12: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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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杨,男,198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齐河人,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一级检察官、派驻公安检察室副主任、团委书记,青岛市原侦查监督系统业务标兵,在第八届青岛市公诉人业务竞赛中获“十佳公诉人”称号。另曾荣获全省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表现突出个人、青岛市廉政文艺作品创作展演一等奖、平安即墨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立三等功一次。

勇于担当,多攻大案要案。从事刑事检察工作十年,参与办理了多起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强奸、抢劫等侵害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及放火、涉枪支、弹药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参与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制造毒品、组织卖淫等重大有组织犯罪案件,充分发挥打击犯罪职能,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办理的多起案件被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件,办理的袁某妨害公务、寻衅滋事案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打击破坏防疫秩序的典型案例。

善于监督,深挖疑案难案。在办理一起高利贷催生的敲诈勒索案期间,经询问被害人,查询裁判文书网、调取卷宗、走访被害人等调查搜集线索,发现了另一起高利放贷团伙犯罪事实并依法移送,后公安机关侦查查明了其全部违法犯罪活动,一举打掉了一起恶势力;在办理蓝某故意伤害案期间,受害人与嫌疑人双方供词不一致,即墨区检察院干警们自行补充侦查,根据所制定讯问预案,深挖案件细节,与公安两家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监督与配合,查明了该案事实——嫌疑人故意伤害犯罪后以贿买手段要求蓝某以假自首的方式“顶包”,目前刘某、蓝某等五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妨害作证罪、包庇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温情司法,解群众急难愁盼。每一起刑事案件,即使是小案,对于涉案群众来讲,都是“天大的事”。在办理张某故意伤害案期间,签订调解协议当日,张某借遍了亲朋好友所筹措钱款距被害人提出的赔偿款请求仍差3000元,为化解矛盾促成和解,他为张某垫付了三千元,后经汇报检察机关依法对张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在办理某诈骗案期间,嫌疑人李某愿意还款但疫情期间收入微薄并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暂无能力偿还本息,后办案人经查询被害人征信情况并同平台方充分沟通、释明案情,平台方面表示为嫌疑人免除利息、接受犯罪嫌疑人分期偿还本金,并解决被害人征信问题,李某于审查起诉期间通过在即墨打工分期还清了全部本金后被依法从宽处理,期间为保障刑事诉讼正常进行,办案人为李某垫付了从外地到即墨接受讯问的往返交通费用,和疫情期间打工所需要的初始生活费用。上述案件的办理,就修复社会矛盾而言,具有较好的社会效果。

响应号召,奔赴战“疫”一线。2020年初,面对新冠疫情爆发,即墨区检察院组建了第一批防疫志愿队伍,疫情防控艰苦,但干警们均积极响应,最终刘杨以学习公安安全管理具有专业优势为由,结束春节假期,返即并有幸成为全区第一批防疫志愿者。2022年9月,新冠病毒再次突袭即墨,其受派会同其他“战友”组成突击队,成为进驻高风险地区大金家社区的第一批志愿者队伍,期间大家携手迎战台风顶雨送物资,打消顾虑深入住户为病患抬担架,节约个人物资为封控在毛坯房内的民工供应食品……“战疫”的经历,磨练了意志,同时也使其同群众、“战友”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深刻体悟到了群众的包容、理解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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