涓涓细流汇成海 初心不忘谱新篇——记青岛检察机关第八届“十佳公诉人”王增娟


[日期:2023-02-17 1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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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青岛检察机关第八届“十佳公诉人”业务竞赛圆满收官,青岛胶州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王增娟以第1名的成绩名列其中。4 年前,她从法院系统通过遴选进入检察系统,完成了从法官到检察官的身份转变。进入检察系统后,她以一己之力守护百姓“冷暖”,用忠诚履职践行初心使命,用满腔热忱书写了检察事业新篇章。

从法到检转职能

2011年10月,刚从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的王增娟,考入江西省资溪县人民法院,在法院工作期间,她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一步一步在学习中不断成长。其间,她承办的案件没有一件发回重审和抗诉改判。她先后获得江西省抚州市优秀共产党员、抚州市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2018年9 月,王增娟通过遴选考试考入胶州市检察院,开启了检察事业新旅程。从法官到检察官,角色不同、工作的要求也不同,角色虽然变了,但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初心始终未变。为了早日完成从法官到检察官的华丽转身,王增娟从检察官助理做起,一边积极适应新环境,努力学习、勤于实践,一边协助检察官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职务犯罪案件,积极转换工作思路。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进入检察院工作的第3年,王增娟凭着顽强的毅力、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支持与帮助下,通过考试从检察官助理成为检察官。她积极能动履职,成功办理了从“零口供”到认罪认罚的合同诈骗案,被告人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0 年并处罚金;办理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落实检察环节追赃退赔,为被害人挽回损失13 余万元,最大限度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她从一件信用卡诈骗案中发现银行收款二维码可能存在系统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为减少同类案件的发生贡献了检察力量。

能动履职查漏罪

“每起案件都要办得扎实,经得起时间和历史检验”是王增娟坚持的工作信念。在办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时,被告人曹某等6人将犯罪所得手机又销售这一不寻常的举动引起王增娟的警觉,是否存在隐藏洗钱犯罪线索?她在心中多打了个问号。意识到可能存在漏罪情况,王增娟就事实认定、案件侦查取证等细节与侦查人员沟通,并在补充侦查提纲中明确指出下一步侦查方向,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围绕被告人是否存在自洗钱行为进行侦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王增娟认真梳理曹某等6人的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记录;此外,继续审讯被告人,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在扎实确凿的证据面前,曹某等6人最终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该案件的成功办理展现了王增娟扎实的法律功底、灵活的讯问技巧。同时也让王增娟深刻地体会到,作为一名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官,办案中要善学善思善谋善为,在浩如烟海的卷宗里抽丝剥茧,以如履薄冰的态度对待办理的每一起案件。

公正司法敢担当

紧盯“舌尖上”的安全,办好民生案件。2019年,王增娟办理了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王某等 15 人制售的假药市值近5000万元,该案系公安部、省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面对复杂的案件事实,她和同事们查阅大量的证据资料,准确认定每一名被告人的犯罪数额,精准量刑,最终得到法院的判决支持,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其余14 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4个月至6个月,并处不等金额罚金。

紧盯群众“钱袋子”安全,办好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021年,办理的阎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9000余万元,涉及集资参与人300余人,为有效指控犯罪,王增娟在审查逮捕阶段制作6 页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收集被告人任职情况、职业经历等证明被告人的主观故意,审阅卷宗、银行流水130余册,会同审计机关查阅支付凭证、逐笔核对银行流水,准确认定了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

紧盯涉黑恶案件,保障人民权益。王增娟成功办理了刘某等人恶势力犯罪案件,在该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对刘某指挥王某、张某等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涉恶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为维护社会安定贡献检察力量。

入职11年,在人生最灿烂的春秋里,王增娟始终如一,在平凡的岗位上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尊崇法律、尽忠职守,用心办好每一案,认真办好“ 别人的人生”。“作为一名新时代检察官,我将义无反顾肩负起这个职业赋予的职责和使命,本着良善之心,正道直行,践行胶州检察人的担当,用青春无悔书写更加灿烂的明天。”王增娟话语质朴,却格外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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