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案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鲁枫和畅”轻罪案件高质效办理机制典型案例


[日期:2025-01-06 16: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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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检察院印发《全省检察机关“鲁枫和畅”轻罪案件高质效办理机制典型案例》。其中,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导推荐的平度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入选。下一步,青岛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鲁枫和畅·正义青枫”检察品牌矩阵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鲁枫和畅”轻罪案件高质效办理机制走深走实,持续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轻罪案件,为全市刑事检察工作现代化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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