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未检品牌展播】青岛“清泉”:引法治清泉,润少年心田


[日期:2020-05-23 16: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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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各地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涌现出一批亮点纷呈的未检品牌。

近日,青检新媒体推出青岛未检品牌系列展播,带您走近各地未检团队,了解品牌成长的故事。

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的“清泉”未检品牌。

我想化作一股清泉,从你心底流过,让你蒙尘的双眼透明清澈,让你干涸的心田润泽丰盈。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初创建“清泉”未检工作品牌,“清泉”取“水善利万物”之意,暗合青岛“青”字谐音,意在将法治意识和思维沁入少年心田,像阳光雨露般呵护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

清泉品牌坚持张军检察长提出的“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机制,踏实开展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效。

如清泉般涤荡涉罪,未成年人的灵魂

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办理了“城阳灭门案”等一批有震动、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治与教育挽救并重,建设观护帮教基地22处,有效提升帮教工作的精准性、实效性,累计帮教200余人。

被帮教对象有的考入重点大学、有的通过培训找到稳定工作、有的直接被帮教企业录用,最大限度实现了教育、感化、挽救效果。获评全国、全省精品案例20余件。

如清泉般温润被害,未成年人破碎的心灵

全面落实陈勇检察长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司法综合保护工作要求,在对被害人进行经济救助、心理救助同时,探索保护新路径。

小艾遭亲生母亲殴打致伤一案,改变传统的剥夺监护权另行安置办案思路,以检察机关为主导,多部门参与,惩戒、监督、教育、感化手段并用,帮助嫌疑人认清问题、改变教育方法,使得小艾重回母亲身边。针对性侵案件被害人小玉监护缺失而无人出面解决的棘手情况,主动担当,几经周折为其找到生父,监督其承担法定职责,同时对小玉长期跟踪监护。

办理监护侵害案件,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运用恢复性司法理念,尽可能修复原生关系,同时以国家监护兜底,效果明显。

如清泉般助力,未成年人青葱向上

坚持“督导而不替代”的职责定位,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联合教育部门实地督导调研,发现各类校园安全问题12项,制发检察建议14项,发现4名有性侵犯罪前科的教职工依法予以辞退。

“疫苗事件”、“小饭桌”、“校园贷”一份份带着对孩子关切的检察建议,给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4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优秀检察建议。

如清泉般滋润,青少年的心田

充分利用法治教育基地、法治进校园、新媒体等形式不断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发表大量原创宣传稿件,被人民网、中国教育报、中央广播电台等媒体转发;制作普法微电影、微动画20余部,被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平台、学习强国、喜马拉雅APP等采用,点击量超过200万次。

借助互联网+整合各类资源,全新打造全省首家未成年人检察网络服务平台——“未检护航”微网站,为青少年提供在线法治课程、在线参观法治教育基地、预约授课、控告申诉等服务。2019年,青岛“百名检察官进校园”活动获评全国检察品牌活动20强;乌兹别克斯坦总检察院代表团一行,到青岛市参观交流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引法治清泉,润少年心田,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青葱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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