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检察院联手多部门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日期:2020-09-18 14:46:00]
来源:黄岛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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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等九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日前,黄岛区检察院联合该项制度成员单位召开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研究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的措施。黄岛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于永伟、检委会专职委员陈邦富和第三检察部检察官肖克娟、封晓梅参加会议。

检委会专职委员陈邦富首先向参会人员通报近年来黄岛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检察官肖克娟组织全体参会人员学习了最高检等九部门共同制定的《意见》,详细解读了《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及相关规定。

参会人员立足工作职责,围绕贯彻落实《意见》,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展开了深入细致地研讨,对下步工作提出思路建议。

经过集中研讨,与会单位进一步明确了各方的配合与衔接机制。并就形成联席会议制度、联系人制度、信息通报与资源共享、报告备案流程等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事项达成了共识。

最后,于永伟副检察长表示,强制报告制度的出台对保护未成年人非常及时、必要,该制度的落实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各部门通力协作、齐心协力。

一是共同提高思想认识。实行强制报告制度能够形成具有源头预防、及时发现、依法惩处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检察机关、相关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合力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共同加强学习宣传。检察机关要协同相关部门,加大对《意见》的宣传解读力度,确保相关组织和个人准确把握报告情形,明确责任义务,积极有效保护受侵害的未成年人。三是形成协调联动。检察机关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工作,及时交流信息,共同研究处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四是积极推动监督。检察机关要按照《意见》要求,积极推动开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立案监督、移送纪委监委调查处理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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