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你做出不起诉决定,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的规定,现依法对你进行训诫:……”
“因为你的监护不力,导致被监护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现依法对你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
“因家庭教育不当,责令你们接受接听教育指导,现在由家庭教育指导师冯红红给大家带来一堂《成长之路,我陪你》的家庭教育指导课……”
这是胶州市人民检察院“星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针对两起不起诉案件所进行的“三管齐下”工作举措,在作出相对不起诉时对未成年人进行训诫,对其监护人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后责令其家庭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接受训诫的未成年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个人、家庭以及社会带来的伤害,表示以后一定吸取教训,努力改过自信,成为社会有用之才。
接到《督促监护令》的家长们表示以后一定花更多的时间陪伴关心孩子,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家庭教育指导课程结束后,在建立的“家庭教育指导”微信交流群内,家长们表示听课后受益匪浅,才意识到自己前期在家庭教育反面有多么缺失,以后一定好好学习,尽快教育好孩子走向正轨。
“星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在办理未成年案件过程中,积极深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以及《关于在办理涉未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指导的意见》,针对未成年犯罪案件特殊制度的执行,积极探索社工组织“一站式”服务模式。
“一站式”服务包括社会调查、考察帮教、心理疏导、合适成年人到场、家庭教育指导,司法社工在前期的社会调查过程中,对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与经历、生活状况、亲子关系、犯罪原因等已经有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家庭教育状况作出评估,对因监护不当导致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家庭,在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同时,开展训诫及《督促监护令》宣告送达仪式,增强监护职责履行的仪式感和责任感。在宣告送达仪式上,就法律规定的监护义务以及如何加强监护提出要求,责令严格履行监护职责。
同时,司法社工依托社会调查情况,针对社会调查过程中充分了解到的家庭教育存在的共性及个性化问题,制定综合及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强化家庭教育责任,以最大限度提升家庭教育能力。
下一步,“星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持续深入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宣传、督导工作,创新家庭教育指导方式、方法,帮助未成年人创造和谐、温暖的家庭教育环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遭受侵害问题发生,强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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