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通报


[日期:2022-06-07 11: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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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两法”为契机,以深入开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全面落实市委、省院关于未成年人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充分运用检察职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一体化办案、涉未成年人社会治理、普法工作均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抓实案件质量建设,依法维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涉未成年人法律、政策和案件处理效果的更高期待。

一是依法惩戒、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准确把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殊规律,坚持当宽则宽,该严则严。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相结合,积极建设观护帮教基地,依托基地引入社会力量为司法办案提供精准支持,探索涉罪未成年人多元化观护帮教模式。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被害人开展社会调查、考察帮教、心理疏导等服务,先后帮助132人顺利回归社会。

二是广泛凝聚社会力量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联合妇联对涉案困境儿童开展观护帮助和家庭指导;联合关工委重点加强对农村涉案困境儿童的多元救助;拓宽救助渠道,争取公益组织支持,去年以来救助未成年被害人20余人。第九检察部办理的孙某某故意杀害未成年子女一案,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联合胶州市检察院支持撤销被告人监护权,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对口帮扶,该案入选全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被最高检写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0)》。

三是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防范化解工作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依法办案,通过刑事和解、多元化解、释法说理等方式办理好涉未成年人“小案”,防范、化解多起重大风险案件。市院指导城阳区院与区司法局共建涉未成年人案件检察-调解对接机制。推动人民调解与检察工作有效衔接,将传统办案中的事后教育、矫治前置为事前调解、引导,依法兼顾未成年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四是全面开展监护职责教育。对涉案未成年人家长监护不当或监护缺失的,通过制发督促监护令、建议撤销或变更监护权,有效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第九检察部与妇联组织、关工委建立起沟通协作机制,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失管未成年人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督促“甩手”家长依法带娃。目前,全市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评估覆盖率达到100%。

二、坚持深化综合保护,促进涉未成年人四大检察业务融合发展

全市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不断锤炼“干事重实效”过硬作风能力,全面深化开展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

一是突出动态执行监督。建立我市在押在管未成年人信息动态数据库,对全市在押和社区矫正未成年人逐人建立台账,动态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针对羁押安全监管漏洞,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份。

二是规范涉未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办理。青岛市院通过办理谢某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申请监督案,将亲职教育与检察听证有机融合,有效消解诉讼纠纷给未成年人成长带来的不利影响。以刑事办案为基础向外延伸。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监护缺失、监护不当问题,办理撤销或变更监护权民事支持起诉案件7件7人。

三是打造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青岛样本。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青岛市院联合城阳区院对电竞酒店业开展专项监督,面对电竞酒店经营性质模糊、情况复杂的情况,以结案听证方式推动相关部门达成“酒店+网吧”共管共识,消除监管盲区。在省内率先联手有关部门启动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推动相关部门在全市开展旅馆行业、互联网经营场所、烟酒经营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净化未成年人生活圈。一年来,全市共有5起案件获评省级典型案例。

三、坚持标本兼治,创新开展普法工作长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扎实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是打造专业化法治副校长队伍。全市检察机关已经形成两级院班子成员和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为主的法治副校长队伍161人,根据学校需求到校开展工作,织密学校保护网。

二是拓展普法对象。注意将普法资源向基层、边远乡村延伸,针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职校学生等群体,开展“检爱同行 走进乡村”“送法进职业院校”系列巡讲活动,提升法治素养。通过增设家长课堂、教师大讲堂,走入家长、教师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等社会群体开展“两法”专题宣讲,引导家长提升监护能力,帮助教师队伍强化法治素养,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注入更强劲力量。

三是建立线上-线下普法长效机制。依托市检察院打造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云平台”建立起线下普法为基础、线上对接为常态的普法长效机制,利用国家安全日、国家宪法日、假期安全教育等重要节点,开展各类普法活动近千场。发挥媒体主阵地优势,组织制作微电影、微动画、宣传片34个,投放至各大网络平台。联合青岛广播电台录制“未保法”系列访谈节目4期,播放量40万次。在全域6条地铁、重点市域2000余辆公交、郊区300余辆校车等各大公共交通视讯平台投放未成年人保护系列公益视频,充分利用地铁、公交等人流大、群体广、空余时间足的优势开展宣传,单日覆盖人群170余万人次,以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全社会营造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普法工作经验获最高检转发推广。

四、坚持“我管”促“都管”,构建大格局形成保护合力

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将司法保护融入到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整合社会力量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一是推动在全市范围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青岛市检察院获评全国未检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向青岛市委深化改革委员会提交《支持检察机关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的意见》,获原则通过,争取了党委政府支持。市检察院以落实市委深改委会议精神为抓手,正在协调公安、法院、民政等有关部门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推动在全市范围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大格局。

二是抓实“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重点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娱乐场所及酒吧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等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问题着手,以专项监督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市检察院指导胶州市检察院开展宾馆、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监督专项行动,被建议单位与检察机关同向发力,积极整改落实,在辖区内324家宾馆安装身份认证识别系统,对6家消防安全设施不达标的娱乐场所下达整改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监督专项活动”,着手撰写《关于青岛市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现状调研报告》,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落地落实。

三是联合多部门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篱笆。聚焦英烈权益保护,市检察院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关工委共同制定《关于建立未成年烈属司法保护工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支持未成年烈属依法维权,坚决依法打击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烈事迹和精神的言行及侵害未成年烈属合法权益的行为,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烈属的良好氛围。持续将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作为工作重点,针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发现难、报告难、取证难问题,推动公安、卫健等部门制定细化落实措施9项。联合教育、人社、公安机关在全市开展教职员工准入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工作,发现有相关违法犯罪前科的不予录用或及时处理。已查询在职教职员工14.3万余人,把299名污点人员挡在校门之外。

下一步,青岛市检察机关将按照市委、省院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优势,自觉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检察责任担当,以全面维护广大未成年人权益为导向,不断开拓创新,用心用情用智为全市未成年人撑起法治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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