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容易产生心理阴影,恐惧、焦虑等强烈情绪反应,需要心理疏导。为实现对涉案未成年人全方位保护,崂山区检察院与社会工作组织签订服务协议,为其提供专业支持。
近日,崂山区检察院针对一起性侵未成年案件,邀请心理咨询师为未成年被害人及家长进行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从初次沟通时对被害人及其母亲心理弹性进行评估,了解家庭环境,确定了对被害人以及家庭的帮助方向;到每周的定期辅导,跟踪当事人的心理变化情况及其在家庭和学校的情况,循序渐进地帮助当事人构建健康的心理状态;以及在开学这一特殊节点的疏通,帮助当事人在重新回到学校后与同学建立正常的交往关系,面对恶意时正确应对等。在当事人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进行干预介入,稳定当事人心理状态。通过平时工作开展、重点环节帮助以及突发情况应对,帮助当事人及其家庭走出阴影,回归正常生活。在这一阶段的辅导结束后,当事人还给检察官写来了小纸条,表示自己今后会好好学习,好好的保护自己,谢谢检察院对自己的关爱。
下一步,崂山区检察院将继续在案件办理中深入探索和实践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引入社会专业力量,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专业服务,让未成年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Copyright © 2017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7022784号-1
技术支持:山东大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