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检察院打造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新模式


[日期:2023-03-07 11: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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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北区检察院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在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方面不断进行积极探索,有效融合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保护资源,构建司法办案、观护帮教、权益保护一体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平台。

拓展“朋友圈”,升级未检联盟

加强社会联动。与团委、司法局等部门合作,加强未成年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充分调动心理专家、青少年社工、律师等资源,及时开展“一对一”心理治疗、伤害修复、提供法律援助等工作。与青岛市好时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涉案未成年人社工服务委托协议》,由具备国家职业资格的专业心理咨询师为每一名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亲职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专业服务,协助开展观护帮教、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社会调查等工作,努力强化未成年人工作的社会性、公益性。

加强部门联动。与公安机关、区妇幼保健院合作,在全市率先设立了“青苗”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开辟绿色通道实施定点医疗,设置相关场所,一次性完成案件询问、身体检查、证据提取、心理疏导、司法救助和预防教育工作,减少办案过程中多次询问对未成年被害人及其亲属造成的“二次伤害”。市北区检察院联合市北区法院、公安市北分局、市北区妇联、市北区关工委五部门共同会签《青岛市市北区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为构建健康、文明、和谐的家庭教育环境提供有力的专业支持。

加强媒体联动。创新普法教育模式,如针对疫情期间诈骗案件高发的情况,制作课件《敲黑板,检察官教你识别疫情期间的网络骗局》,对未成年人开展“云”普法。

找准“支撑点”,建立帮教平台

依托法治教育基地搭建帮教“支撑点”。建成“护航青春、扬帆未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将办案、预防、帮教深入社区和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挂牌成立禁毒法治教育基地,以读书分享会、心理游园会等形式开展禁毒宣传。

在职业技能学校搭建帮教“观护点”。在青岛德利丰学校成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作为检察机关开展不捕不诉帮教基地,组织涉罪未成年人到观护点学习技能、参加公益活动等,有效促进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启动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搭建帮教“专业点”。在青岛红景新区挂牌成立全市检察系统首个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引入专业团队,全面覆盖一般未成年人和罪错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与监护督促。制定《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基本流程、考核方式等进行制度化管理。开设“亲职教育”培训班,研发了《家庭教育中的规则意识和精神抚养》等十门课程,分类精准施策,提高涉罪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的抚养教育能力。

构筑“安全线”,推动校园防治

构建临界预防“安全线”。积极引入分级干预机制,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尚不构成犯罪的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临界预防,向家长送达督促监护令,打造“临界预防、督促监护、亲职教育”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模式。

构建校园周边“安全线”。开展“校园周边安全环境监督专项治理活动”,在发现辖区内两所小学和一所幼儿园200米范围内,均开设有不适宜未成年人出入的24小时成人用品无人售卖自助商店后,及时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开展专项整改。

扩大“传播面”,强化长效普法

将普法工作延伸到家长。积极拓展“家长课堂”覆盖面,走进小学、初中开展普法教育,引导学生家长进一步明确“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责任人”的定位。

将普法工作延伸到基层。联合区民政局、司法局开展座谈会,普及儿童保护法律知识,覆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100余人,切实提升其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

将普法工作延伸到旅馆从业者。联合公安机关面向全区旅馆业开展以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为主题的集中普法宣传,印发《明白纸》,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生根,努力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社会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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