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姨,他们为什么偏偏这样对我?”这是检察官在办理一起校园欺凌案件中听到欺凌受害者的疑问,他们虽然脱离了身体危险,但心里的伤疤却始终没有痊愈。为了守护这些花朵,青岛市六家单位携手发力,共同维护校园健康纯净成长环境。”
8月29日下午,青岛市“生命关爱”——“呵护成长·幸福家”主题活动结题研讨会在青岛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举行。青岛市妇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等主办及承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共同回顾了2021年10月项目启动以来,在提高全社会对“学生欺凌”的关注,提升师生和家长识别应对“学生欺凌”的意识和能力,优化儿童成长的家庭和社会环境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显著成效。
会上,张瑮主任代表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从履职办案、凝聚保护共识、普法宣传等方面详细汇报了项目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的工作情况。
春风化雨,检察护“未”
莱西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校外人员欺凌学生案件,无业人员代某某对通过微信、QQ对5名在校学生发送威胁信息及视频实施网络欺凌,并翻墙进入校园留下恐吓信息,后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先后两次殴打2名学生,致二人轻微伤。莱西市检察院以代某某犯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代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检察机关依法严惩犯罪的同时对5名身心遭受伤害的被害人,依托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进行了个性化的心理疗愈和疏导,利用前期建立的家庭教育指导站,启动对被害人父母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并以个案为例延伸对辖区多所学校校园及周边安全状况开展实地调查,并协助学校消除安全隐患,从源头杜绝校园欺凌,为孩子们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校园环境。
检察机关在办理校园欺凌案件中坚持分类处理,对于校外人员欺凌在校学生类案件,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对于在校学生之间的校园欺凌案件,坚持“宽容不纵容”,依法惩戒、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原则,对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进行关护帮教。对于个别社会影响大、情节恶劣的校园欺凌案件,坚持严肃处理,依法提起公诉,以刑事处罚震慑犯罪。同时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积极促进涉案双方达成赔偿谅解,保证被害人回归正常学习和生活。
同心协力,护“童”成长
预防校园欺凌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市检察院牵头联合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多单位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将校园欺凌作为强制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确保发现线索及时报告。推动黄岛地区在全国率先开通“110涉未成年人强制报告”专线,强化教师群体的报告责任和所发现的校园欺凌事件中对被害学生的救助义务,切实加大在校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发挥家庭在预防校园欺凌中的重要作用,两级检察院联合市妇联、关工委共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三方协作机制11个,全市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覆盖率达100%。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保护和支持。
法润少年,守护净土
“呵护成长•幸福家”主题活动开展以来,检察机关除选派多名优秀干警加入项目讲师团开展讲座、录制普法视频外,还开展了两法宣传、法治进乡村进职校等常态化普法活动,充分利用法治教育基地和互联网阵地,多措并举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2022年全年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开展普法宣讲192次,覆盖人群达34万人;在青岛市委宣传部主办的全环境立德树人千人万场宣讲活动中,受托组建由两级检察业务骨干和司法社工组成的41人法治宣讲团,自主研发预防校园欺凌等普法课程,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生命关爱”——“呵护成长·幸福家”主题活动是由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发起,青岛市妇联、教育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六家单位共同主办的公益项目。青岛作为首个试点城市,工作经验先后被《中国妇女报》《大众日报》等媒体聚焦报道,并入选全国“2022年度妇女工作改革创新案例”。活动启动以来,各主办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沟通协作,在不同系统、不同工作层面组织开展活动,在全市织密织牢预防“学生欺凌”的保护网,逐步形成了“职能部门协作、权威专家护航、家校携手共育、媒体多维覆盖”预防“学生欺凌”的“青岛模式”。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将防治校园欺凌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深入推进,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检察院+”的合作模式,切实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织牢未成年人安全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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