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说法】“移花接木”变造身份证件竟敢上路!后果很严重!


[日期:2020-07-30 17: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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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少人都有驾照,可是李亮(化名)就“厉害”了,他竟然有两本驾照!但拥有两本驾照的李亮最终因为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违法开车上路被警察查获。

犯罪嫌疑人李亮一直从事运输相关工作,去年4月的某天他到汽车修理厂修车,在修车的时候他看见地上有一本机动车驾驶证便捡了起来。李亮发现这是一本姓名为“李明”的A2驾驶证,考虑到自己一直想开大货车但自己只有C1驾驶证,李亮动了歪心思。他想着如果把李明的A2驾驶证上的照片换成自己的然后随身携带,以后自己就可以驾驶大货车了。于是他就准备了一张自己的白底一寸照片,将李明驾驶证上的照片变造成自己的照片塑封后使用。

李亮为自己的“得意之作”而沾沾自喜,可“移花接木”这样的小伎俩怎能逃过警察的法眼。去年6月犯罪嫌疑人李亮驾驶着大货车途径青兰高速胶州市治安检查站,在检查站接受检查时他从兜儿里掏出了捡来的A2驾驶证,信心满满地交给警察查看,以为足以“以假乱真”。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交警拿着李亮的驾驶证仔细检查后发现了“猫腻”,虽然看不出李亮跟驾驶证上照片有多大区别,但李亮的驾驶证信息跟交警系统认证的信息有出入。交警经询问发现了李亮变造驾驶证的事实。

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驾驶证是一种犯罪行为,但依然有人心存侥幸。犯罪嫌疑人李亮变造驾驶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变造身份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驾驶证等行为具有较强的社会危害性,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和道路安全,侵害群众合法权益。胶检君在此提醒大家: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是犯罪行为,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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