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检察院发现骗保套路,这笔保险费肯定就打水漂了。”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负责同志拿到法院裁定后这样感叹道。
这是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的一起保险诈骗犯罪案件,刑事、民事检察部门密切配合联动,在依法追究当事人通过虚假诉讼骗保的刑事责任之外,还通过送达检察建议戳穿了虚假诉讼骗局,为保险公司挽回经济损失2万元,维护了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
刑、民衔接,刑事案件牵出民事虚假诉讼案
2019年12月,某4s店店主周某因涉嫌保险诈骗罪被平度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该院在审查时,发现周某在近三年内涉嫌了多起保险诈骗案件,这些案件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他每次都会委托同一位法律工作者赵某作为诉讼代理人。再仔细查阅卷宗,检察官发现有一起理赔案件,是由法院做出民事调解的,可能存在虚假诉讼的嫌疑。平度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遂将该线索移交给民事检察部门。后经审查,平度市检察院认为该案符合监督条件,提请青岛市检察院抗诉。
青岛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受理后,向法院调阅了相关卷宗了解案件情况。发现2019年年初,周某曾受宝马车车主元某委托,就元某出险车辆的保险问题用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到了法院。2021年5月,法院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制作了民事调解书,保险公司赔偿元某车损两万元。
“最初原告明明主张的是赔偿4万多,可在调解过程中才2万块就妥协了。差额这么大,这其中肯定有问题。”在检察官联席会议上,检察官认为先前调解协议的达成存在蹊跷。再结合本案案情,车损较为严重,可是车主元某却没有出席庭审,反而是将诉讼授权委托给了4s店主周某,周某现在又涉嫌多起保险诈骗,联席会议成员经过讨论认为本案存在着虚假诉讼的可能。
民、刑联动,证据还原虚假诉讼真相
确定审查方向后,检察官立即开展调查工作,并与刑事检察部门协同配合,向平度市公安机关调取到该案的询问笔录。
根据周某的供述,他在借用老乡元某的宝马车办事时,不小心刮擦了前大灯。周某不想走正规保险理赔,就动起了歪心思,与熟人徐某、傅某一起,密谋通过制造车险事故,以此借机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大讹一笔。
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周某等人将车开到镇上一处偏僻的小路,故意撞上路旁的石墩子制造车祸。后来,该案经法院调解,保险公司支付给元某2万元理赔款。元某将其中的15000元转给了周某,除去维修费,周某共从中获利8000余元。
为了印证周某的供述,检察机关调取了相应的银行转账记录。发现元某在获取赔款后,的确有向周某转账的记录。随后检察官又对元某进行询问。面对银行流水记录,自知隐瞒不住,元某不得不承认:“周某曾说过要找人给我的车做事故,我只要把保单和行驶证给他就行了。至于怎么做,怎么走保险,他没说,我也没问。后来,他们用我的名义去打官司,再后来我就接到了周某的电话,说理赔款下来后转15000元给他就成,我就转了给他,剩下的5000块都自己花了。”
与此同时,办案人员调取了同案制造交通事故的徐某、高某的供述。进一步证实了周某伙同他人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公司理赔款这一事实。
通过证据的相互印证,青岛市检察院认定原审中周某、元某等人通过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伪造证据,以虚假诉讼的方式欺骗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破坏了保险市场管理秩序,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浪费司法资源,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构成虚假诉讼,符合检察机关的监督条件。
依法起诉,虚假诉讼终获改判
为有效维护司法秩序和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青岛市检察院依法向中级法院提出抗诉。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并作出裁定,指令原审法院再审并中止原判决书的执行。日前,原审法院已对该案进行再审,进一步查清了本案当事人伪造证据、提起民事诉讼的事实,遂撤销原审对民事调解书,驳回原审原告元某的诉讼请求。而赵某也因犯保险诈骗罪、诈骗罪已于2020年被判决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六千元。
“在民商事领域案件中,当事人往往互相串通,伪造证据,他们虚构事实的共谋不易发现。为此,近年来青岛市检察机关不断强化‘四检合一’,加大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内部协调配合,建立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移交转办机制,很好地破解了虚假诉讼案件发现难、取证难的难题。”青岛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赵煜亮说。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周某作为4s店店主进行保险诈骗的套路值得引起社会大众的警惕。当前个别汽修厂、4s店利用自身的有利条件,在事故车辆维修上做手脚。一方面以最高配件价格向保险公司报损,索要费用,一方面又以价格更加低廉的部件组装车辆。除此之外,还有所谓的“代撞”骗保业务,从中赚取更高的利润则。
遇到此类骗保案件,检察官建议,保险公司在识别相关套路的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保险行业联动机制,并搭建更加完善完整的数据共享平台,形成联手抵制保险欺诈行为的合力。作为车险的消费者,也应尽量选择资质优秀的车辆维修企业对爱车进行保养和修理。身份证、驾驶证等重要证件,不要轻易交给他人,以免成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的工具。
同时对于骗保行为,检察官也指出,伪造交通事故进行骗保不仅涉及民事责任,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共同伪造事故的参与者也会被认定为共同犯罪,莫为追逐蝇头小利而泪洒法庭才知后悔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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