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白虾 两种结局----青岛市检察院依法向一涉案民营企业公开送达不起诉决定书


[日期:2019-11-14 16: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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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代购,是不少朋友尝试过的海淘方式,有人肉包包的,有人肉化妆品的,还有人肉电饭锅和马桶盖的。那你听过说人肉冻虾的吗?

就在前不久,青岛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涉案价值1.66亿余元人民币的走私冻虾案,涉案人员采用了大家熟知的人肉方式走私了3740吨以冻虾为主的冷冻水产品。

然而同样是以人肉方式走私冷冻水产品,11月6日,青岛市检察院对两个单位、五个个人以走私普通货物罪提起了公诉。10月31日,则对同案的一个单位、三个个人作出公开宣告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

同样是走私冻虾,等到的却是不一样的结果。

原来,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在2015年1月到2018年8月间,青岛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某水产食品有限公司、被告人刘甲、刘乙通过青岛某物流有限公司,周某、李某、吴某、马某等人,大量走私进口伊朗、沙特、印度等地所产冻水产品。

刘甲等人为了逃避海关监管,并没有将从伊朗进口的南美白虾、从印度、沙特进口的冻虾、阿根廷的红虾按照一般货物办理通关手续,而是统统利用海运运到了越南的海防港。该港位于北部湾的北部,非常接近我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刘甲就找到广西当地的通关公司负责通关。

在越南通关后,广西的通关公司就把这些海产品化整为零,通过边民互市贸易方式组织边民用“蚂蚁搬家”的方式把海产品从越南运到广西境内,最后再由这些通关公司把海产品集中起来,统一装车发货运到青岛的仓库。

边民贸易本来是为了满足边民生活需求而开展的贸易形式。根据《广西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商品管理规定》,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商品应以满足边民生活需要为目的,进口商品分为限额和限量两类。限额商品是指按国家规定按每人每日人民币8000元的额度享受互市免税政策的商品,限量商品是指财关税[2010]18号文件列明按重量带进并享受互市免税政策的商品。

规定还指出,不予免税进口的商品不得以边民互市贸易方式进口。而刘甲等人利用边民搬运的“冻虾”等货物就不在范围内。

在三年多的时间里,他们正是利用伪造边民互市贸易的手段,一共“蚂蚁搬家”了3740吨冷冻水产品,案值1.66亿余元人民币,涉嫌偷逃税款2100余万元。

在办理案件中,青岛市检察院张小俊检察官注意到,青岛某物流有限公司以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业务员马某和另一公司的周某只是代理了上面这起大案中的一小部分货物。

吴某、马某涉嫌走私了2个货柜冻虾共计49吨,涉嫌偷逃税款34万余元,周某涉嫌走私5个货柜冻虾等货物共计96吨,涉嫌偷逃税款42万余元。他们参与走私数额较少,而且在侦查阶段已经主动补缴了偷逃的应缴税额。审查起诉阶段,在对他们进行讯问过程中,他们也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张小俊还了解到青岛某物流有限公司是一家有着10年行业经验的物流公司,之前并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完全可以对他们做出不起诉决定。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青岛市检察院坚持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公正区分罪与非罪,公平处理利益关系,审慎采取强制措施,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避免冲击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保护各类涉案企业的合法权利。

为了确保不起诉决定的准确,张小俊来到这家企业进行实地查看,了解了公司的经营规模、员工社保参保情况以及纳税证明等相关文件。通过与公司负责人及部分员工座谈,检察官了解到该公司经过此次事情之后,及时进行了内部整改,加强了事前风险防控,在挑选客户时进行更加严格的筛选并留存相关证明文件,该公司也完善了财物系统以及客户信息填录系统,还建立了内部监督机制。

“上述被不起诉人和单位,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不起诉。”

10月31日,青岛市检察院依法对青岛某物流有限公司、吴某、马某、周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向其公开宣告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

对该案的其他涉案单位及人员,检察官认为他们为牟取非法利益,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应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11月5日向青岛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我一定吸取这次的教训,回去之后我会继续在企业内部做全面的排查,杜绝各种违规违法现象,合法经营,对社会负责”。在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送达现场,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诚恳地作出了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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