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让他倒贴钱把到站的废物运回韩国? 认罪认罚从宽当了“催化剂”(下)


[日期:2019-11-28 16: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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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上文)

货被扣了,人被抓了,事实也弄清楚了,可是检察官心中并没有一丝轻松。案子办了,人进去了,自己的任务就完成了吗?没有,还有10个集装箱堆在码头上,长期存放不但需要高昂的保管费用,还存在着潜在的危害环境风险,对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每吨又需要数千元,这一切都将由社会来“买单”。

换个角度思考问题。既然货物是由犯罪嫌疑人走私入境的,那他们一定熟悉货物的进出口流程,打哪儿来,回哪儿去,即是最节约成本的解决方式,也是对嫌疑人的教育,更是对出售方的警示。

为调动小元退运废物的积极性,检察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作用。提审时,她多次介绍了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修复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结合的办案理念,阐明国家对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刑事司法政策,鼓励小元积极退运废物,通过主动退运争取到缓刑的量刑结果。办案人和海关办案人员积极沟通,先按照法律规定取样留样作为证据,剩下的部分及时办理退运。

经过几番心理斗争,小元终于表示愿意自费退运废物回韩国。可是退运需多环节配合,耗时比较长。为了让小元在审查起诉环节顺利实现退运,最大程度争取时间,检察机关又与海关缉私分局多次沟通、合作协调,保证退运顺利实现。

就在检察官刚要松一口气的时候,一个坏消息传到了耳边:韩国海关不收。原来就在货物退运至韩国港口时,韩国海关认为货物属于固体废物,不予通关放行,退运陷入了僵局。

这时检察官想起,之前小元说过自己上次卖出的涂料因为质量不好被买家找上门来投诉,自己还赔了钱。这次被查获的粉末和上回的一样,也是里面掺有大块建筑垃圾,明显和之前的质量差别很大。检察官找到了小元的父亲,让他联系韩国的发货方,再次推进退运工作。几经沟通,终于发货方承认这两次的货物质量确实不过关。趁热打铁,检察官就劝说小元的父亲亲自去一趟韩国,说服发货方,最终小元花了70万元将货物退回了韩国。

走私废物退运后,青岛市检察院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对小元的量刑问题。检察官在综合考虑小元主动退运、自首、认罪认罚且犯罪嫌疑单位系民营企业等情况,最终提出建议判处被告单位罚金人民币80万元;判处被告人小元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的量刑建议。在辩护人的见证下,检察机关与犯罪嫌疑单位和犯罪嫌疑人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刑事执检部门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考虑到小元自首和主动退运的情况,决定对小元取保候审。

2019年11月14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完全采纳青岛市人民检察院量刑意见,对本案被告人小元减轻处罚,以走私废物罪判处小元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青岛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光介绍道:“这个案子是全山东第一起在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机关主导将涉案废物退运的案件。认罪认罚在该案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之前一些案件中,被告人总是认为‘反正我是要被判刑的,退回运费那么高,不如把钱留着交罚金呢’。这个案子,我们成功利用认罪认罚这个‘催化剂’,既提高了犯罪嫌疑人退运的积极性,又避免了‘洋垃圾’长期堆放对环境的影响,一举两得。在以后的案件中我们也会继续秉持着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不仅办完案,更要办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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