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服务】白叨叨话检察职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日期:2020-09-22 15: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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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以未成年人这一特殊主体为对象建立起来的检察业务类别,实行“捕、诉、监、防、帮”一体化工作机制,贯彻国家对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全面加强对未成人司法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小李:白叨叨,听说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发了一个“1号检察建议”,社会反响特别强烈,能给介绍一下吗?

白叨叨:是的,所谓的“1号检察建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制发的高检 建[2018]1号检察建议书,就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性侵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提出建议。这是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目前各级检察机关正在联系教育部门积极落实。

小李:原来检察院还有这样一群默默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检察官!能再具体介绍一下他们的职能吗?

白叨叨:未检检察官们日常职责主要有以下四项:

1.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为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未检采用“捕诉监防帮一体化”工作模式,也就是说,一个孩子如果涉嫌犯罪,那么批捕、起诉、对案件进行诉讼监督、对孩子进行帮助教育的都会是同一个检察官。

2.负责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执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除了办理案件之外,未检检察官们还要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活动及法院审判活动、未成年人刑罚执行进行监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各种公益诉讼、变更或撤销监护权诉讼等民行监督工作。

3.负责预防未成人犯罪观护帮教及司法救助。未检检察官需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和矫治,此外还通过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等方式,定期给孩子们上法治教育课,教育孩子们知法守法,懂得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4.负责办理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相关的其他事项。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调查研究;与社会相关青少年保护机构进行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加强对青少年的全面综合保护,促进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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