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三年后,她终于被交付执行


[日期:2019-09-07 15: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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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岛市检察院的协调下,胶州市检察院监督的最后一名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霍某被顺利送往青岛市第二看守所羁押,这标志着我院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清零’行动圆满收官。”日前,在山东省胶州市检察院组织的业务调度会上,该院分管领导这样通报。

正是三十而立的好年华,但无国籍女青年霍某却因容留他人吸毒,2016年7月,被胶州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霍某因患有艾滋病,送青岛市第二看守所时未予收押,后下落不明。

胶州市检察院在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检察活动中排查出霍某的情况后,多次与法院协商霍某的交付执行工作。因霍某无相关户籍信息,公安机关无法网上追逃,该院通过督促法院协调霍某住所地青岛市黄岛区公安机关积极进行抓捕。

今年7月,该院在得知公安机关对霍某的追查有进展后,及时向青岛市检察院汇报,市院相关部门立即与青岛市第二看守所进行工作沟通,防止霍某被抓获后看守所因病拒收而再次逃匿。

8月12日,霍某被抓获后,经青岛市检察院再次协调青岛市第二看守所,第二天,罪犯霍某被顺利送往看守所羁押。在青岛、胶州两级院的监督协调下,这名判决后三年多未交付执行罪犯被执行刑罚。

2016年5月,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2018年又开展了专项活动深化推进。为把这项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真正落到实处,胶州市检察院通过加强与法院、司法局的工作联系,认真核查底数,确保未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一个不漏。

坚持持续跟踪监督,确保应纠尽纠,该院通过与胶州市看守所沟通协调,通报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清理纠正专项活动的相关要求和开展情况,要求看守所做好收押工作,特别是对患有疾病但病情不符合中央五部门《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罪犯,不得因病拒收;

强化与法院、司法局的沟通联系和工作督促,督促法院加快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交付执行工作,对排查出的决定收监执行的社区矫正罪犯,及时与司法局沟通交流;

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要求公安机关对照检察机关核查出的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名单抓紧送交监管场所执行。

其间,针对多名罪犯尚未抓获送交执行的情况,该院分管副检察长带领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人多次到公安机关进行督促,要求公安机关加大追逃抓捕力度。

“自2016年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以来,我院共清理纠正未交付执行罪犯23名,所有未交付执行罪犯做到应纠尽纠,专项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胶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廷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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