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倾听民声 检察传递温暖——青岛市检察院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回民意促和谐


[日期:2020-12-05 14: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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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正值“国家宪法日”,为积极贯彻市委“我爱青岛·我有不满·我要说话”工作部署,畅听民意,化解诉求,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就一起行政赔偿监督暨司法救助案件举行公开听证。青岛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建新主持了此次听证,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受邀到场参与案件评议。

申请人王某所在的街道在整治农村村容村貌、清理农村违规占道乱放杂物过程中,对其在房屋旁边种植的蔬菜、果树以及放在街上的石头进行了清除。王某认为履职过程违法,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判定街道的行政行为违法,应赔偿王某财产损失3573元,但对王某提出的导致其心脏疾病人身损失不予支持。王某不服判决,经过二审、再审后要求检察机关予以监督。

青岛市检察院对案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法院判决并无不当,对王某的监督申请依法应当不予支持。但在了解案情和与当事人沟通过程中,发现王某患有心血管等疾病,没有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生活较为困难。根据《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细则》有关规定,检察机关对于需要救助的案件当事人可以积极予以救助。市院第十检察部主动告知王某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并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回应其监督诉求和救助申请。

经过听证调查、听证质证、听证评议、听证陈述和听证合议五个环节,王某对检察机关不予监督的最终处理决定表示了理解和接受,并对检察机关给予司法救助,解决实际困难表示衷心感谢。

青岛市人大代表、市北区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院长马岩洁,青岛市人民监督员、山东重诺律师事务所主任冷奎亨、青岛嘉路博国际会展有限公司林涛作为听证员对案件进了评议。听证员们对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三我”活动,倾听民声,解决民需,落实落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行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对检察办案中体现出的担当作为和司法温度深表感动。他们纷纷表示,通过参加这次公开听证会,亲身感受了检察机关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落地、落深,将群众诉求解决在实处,也希望当事人能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打开心结,迎接新的生活。

李建新检察长指出,在美丽乡村建设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类似矛盾纠纷时有发生,既引发了一定的社会矛盾纠纷,也不利于美丽乡村建设的高质量发展,这给农村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带来了新的课题,检察机关将坚定履行检察职责,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体现检察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担当。并现场向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征求检察机关履职的意见建议。

听证员们围绕检察机关在美丽乡村建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如何履行检察职责、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社会大局,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青岛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机制,推行“一个标准、二类审批、三项告知、四种答复”工作法,接待办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信访4175件,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因案致贫的283名当事人积极予以救助,发放司法救助355万余元。依托市检察院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平台,加强与工商联等部门协作,受理涉民营经济监督案件218件,切实维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工作,综合运用释法说理、司法救助、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手段,化解严重损害公民、企业合法权益案件82件。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损害公益问题,办理诉前程序案件237件,提起行政、民事公益诉讼23件。通过切实履行检察职责,真正将“三我”活动落实到实处,取得良好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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