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供销社沉寂过一段时间,越来越多的小商贩、小铺面都成长了起来。可是集市也好、民营的小超市也好,远不能完全满足农村的经济生活,于是上世纪90年代,国家又再次大力发展供销社系统,以求解决农村经济生活的盲点,方便大家的生活。
时间到了2010年左右,国家又投入了大量资金建设供销社系统,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简称“新网工程”)。在农村建立起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打通农村生产、生活的各个通道。为此,中央财政还设立了专项资金,用来推动新网工程发展,支持新农村建设。
可是这么好的一个“利农”政策,却让一些人打起了歪主意。
黄岛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在工作中发现,该院反渎局侦办的一起青岛西海岸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作人员许某某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案中,涉嫌人所在的单位----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自身也存在违法行为。
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该供销社在国家“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的审核、申报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串通下属企业弄虚作假,没对企业申报的材料予以认真审核,就将虚假材料报送到上级部门。
于是,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灵山卫供销合作社非法获取了2012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90万元、王台供销合作社非法获取了2011年、2013年的专项资金151万元,而千辛万苦申请下来的专项资金也没有被用于规定的申请项目,给国有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2017年11月3日,黄岛区检察院向青岛西海岸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对灵山卫、王台两家供销合作社的 “新网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青岛西海岸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逐条进行了认真落实。
2017年12月1日,该供销社做出了书面报告:
一、责令王台、灵山卫供销合作社二单位分别向青岛西海岸财政局退缴国家“新网工程”专项资金;
二、责令王台、灵山卫供销合作社二单位分别向黄岛区检察院报告检察建议落实情况;
三、加强法律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法制意识;
四、强化制度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建立惩防保障机制;
五、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加强企业监管工作。
很快,王台和灵山卫供销合作社分别向黄岛区人民检察院出具报告,报告检察建议书的落实整改情况,并将非法获取的专项资金241万元全部退缴财政部门。
打虎拍蝇,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在追究了个人的刑事责任后,我们的任务还远远没有完成。
在供销社案中,许某被追究了刑事责任,但行政主体违法行使职权和怠于履行职责造成的国有财产损失却一直没有追回。
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了侵害,于是黄岛区检察院及时启动了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通过向行政主体发出监督行政执法检察建议,建议行政主体履行职责,纠正了错误,追回了违规发放的专项资金。
有了“利农”的好政策,让我们一起努力,扎好这“利农”的好篱笆,让实惠落在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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