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检察院举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开放日


[日期:2023-09-30 15:07:00]
来源:
作者:

李春林:作为长期从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的企业,我们希望深入探讨对损害赔偿的认定问题,增加公众的参与度。

于仁成:建议加强与学校、科研机构的合作,不断丰富合作的内容与方式。

戴爱泉:加强公益诉讼宣传,让群众了解自己的切身权益,我们也将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提供环境监测等专业服务。

张式军:横向拓展公益诉讼保护范围,让公益保护无死角;纵向深度挖掘,寻找公益诉讼增长点。

潘侠:希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实践为检察公益诉讼立法提供丰富且高质量的实践样本。

刘羽:检察公益诉讼是一项新工作新制度,我们将与检察机关一起坚持实践探索与理论创新同步推进。

曹鹏:建议扩大公益诉讼信息来源,加强行处罚政与公益诉讼的衔接管理。

青岛市检察院于2023年9月25日举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关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参观青岛市检察院工作场所,并就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座谈交流。青岛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栾驭主持活动,青岛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薇出席活动并通报青岛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部分市人大代表、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法学专家和“益心为公”公益诉讼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受邀参加了活动。

本次检察开放日活动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司法保护为主旨,集中展现检察机关助力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效,凝聚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共识,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领导下,全市检察机关坚守“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锚定争第一、创一流、走在前,聚力打造“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不断加强和改进生态检察工作,努力形成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公益保护新格局,五年来共办理生态检察公益诉讼案件781件,13起案件获评最高检、省院典型案例。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中彰显生态环境检察担当。突出青岛地域特色,强化生态检察品牌建设,着力在办理引领性案件、打造办案团队、创新制度机制、强化数字赋能生态检察等方面下功夫,持续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努力实现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高质量发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Copyright © 2017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7022784号-1

技术支持:山东大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