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倩:甘做基层检察工作的“螺丝钉”


[日期:2020-08-29 14:49:00]
来源:平度市检察院
作者:

何倩,女,1987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2013年6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怀揣维护公平正义的信念,考录到平度市人民检察院从事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先后在平度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第一检察部工作,2018年11月遴选入额,现为第一检察部检察官。从事检察工作7年以来,该同志一直奋战在检察业务一线,从初涉检察时的手足无措,到承办大案时的从容不迫,是挚爱检察工作的初心和坚持不懈的奋斗陪伴她走过七年的时光。

守护正义,恪守职责

进入平度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从一名在校生到一名员额检察官,该同志迅速适应岗位需求,勤奋进取,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入职七年来,办理各类一审刑事案件600余件,涉及职务犯罪类案件、破坏矿产资源类案件、食品、药品类案件等40余种罪名。提起公诉案件准确率和法定时限内结案率均达100%,较好的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责。

忠诚敬业,不懈努力

多年的检察业务工作经历,该同志具备较高的语言表达能力、出庭公诉能力和分析研判能力。进入检察院工作的七年时间,该同志努力将所学运用于实践,在实践中得以成长,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全方位提升个人能力。从事检察工作后,她除了加班加点阅卷提审,还不忘利用休息时间对法律法规、司法观念进行更新,不忘通过业务竞赛、宣传写作,全方位多角度提升自我。2017年6月份,在青岛市第六届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活动中获得“全市优秀公诉人”称号。办案之余,根据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现实问题,撰写的多篇宣传稿件分别被检察日报等多家媒体采用。认真的工作态度,扎实的业务能力,得到了领导同事们的认可,2015年度被平度市妇联评为三八红旗手,2017年度被平度市委、市政府嘉奖。

立足检察职能,维护社会稳定

从事检察业务工作七年来,该同志始终以打击犯罪为重点,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主办的多起食品、药品类案件,引起了我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等相关部门的重视,多部门联合在我市范围内开展多次食品、药品卫生安全大检查,查处一大批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的良好秩序。在办理破坏矿产资源类案件时,针对最高司法机关就矿产资源犯罪再次发布专门司法解释,而我院相关罪名的判例少,实务操作难以把握的现状,该同志对近年来我院受理的多起矿产资源类犯罪案件进行细致审查,全面梳理新颁布的法规及司法解释,查阅国内外相关判例,研读矿产资源类相关书籍,整理笔记资料3万余字,多次顶着烈日走进泥泞曲折的矿区、河道进行现场查勘,扛着设备深入田间询问调查。运用掌握的矿产资源相关知识,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对依法惩治矿产资源犯罪,进一步加大对矿产资源的司法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案件办理过后,结合矿产资源类犯罪案件的相关案例及审查该类案件证据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撰写文章,并就此专题向我院检委会进行授课。

更新执法理念,强化诉讼监督

检察业务工作中,该同志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树立非法证据排除意识,以严格的证据标准审查案件。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带病”案件,正确使用退回补充侦查程序,保证审查起诉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先后对审查起诉的多起案件中的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二十余份。同时不断探索和总结刑事抗诉工作规律,找准“新抗点”强化审判监督职能,通过对司法实践中遇到问题的研究,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找准案件细节,深挖案件进行监督,集中审查并清理既往判决,现已成功对多起案件集中提请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抗诉。

秉公执法,谦虚忠诚履职

检察官的称呼不仅赋予自己职业的自豪感,更赋予着责任。该同志深知肩上职责的分量,作为一名党员检察官,她具备坚定的政治信念、高度的责任感,坚守法律人的信仰和原则,热爱检察工作,严格依法办案,忠诚于胸前的检徽。

时光不语,静待花开。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检察工作人员,该同志在平淡中坚守梦想,在点滴中见证法治,以自身实际行动,与检察战线的战友们,为检察事业奉献光和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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