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困难妇女合法权益 青岛检察蓝在行动


[日期:2022-12-08 14: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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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上午,青岛市检察院与市妇联举行“保障困难妇女合法权益,检察蓝在行动”司法救助新闻发布会。青岛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毛永强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情况,青岛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朱梅介绍了检察机关和妇联协作配合工作情况,青岛市院副局级检察员、二级高级检察官邓金伟发布了相关典型案例。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作为“检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抓手,主动作为,加强联动,加大对贫困当事人的救助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计发放司法救助案件1756件,救助1878人,累计发放救助金2476余万元,其中,近两年共计发放司法救助案件969件,救助困难群众997人,累计发放救助金1472.222万元,分别占比55.18%、53.09%、59.46%。

2022年3月,最高检与全国妇联联合开展“关注困难妇女,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迅速响应,于5月同青岛市妇联召开联席会,共同会签了《关于加强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办法》,自觉依法能动履职保障困难妇女合法权益。截止2022年11月30日,全市检察机关共救助困难妇女156人255.09万元。

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妇联组织的协调配合,在保障困难妇女合法权益上再上新台阶。一是深化协作机制,拓宽救助渠道。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线索移送等方面实现多维度、多角度的深度协作,积极开展救助线索摸排和移送,因人施策合力救助。二是开展联合回访,巩固救助成效。定期组织对被救助困难妇女的回访,掌握生活现状及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于生活仍然困难的,开展家庭教育、心理辅导、法律援助、技能培训等多元化救助,与妇联组织联合协同相关职能单位落实政策兜底性保障。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讲好救助故事。通过线上微信公众号和线下开展普法宣讲活动,组织多方力量和资源,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讲好帮扶困难妇女故事,传递社会温暖好声音,帮助更多困难妇女和其他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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