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青视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日期:2018-09-06 17: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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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良带队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赴省院青少年法治教育(青岛)基地和市南区院FLY工作室进行视察。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胡泉玉,未检处处长张瑮陪同。
       视察期间,执法检查组一行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山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对全市检察机关青少年工作特色场所进行实地视察。
       在视察活动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一行与市检察院、团市委、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良对我市未成年人刑事检查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认为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法治教育基地大而全,办的很好;FLY工作室有特色,有创新,把法律要求和青少年需要结合的很好,有推广的价值。他强调,在下步工作中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解决案多人少和形成合力等难点问题,切实把未成年人工作作为民心工程、平安工程、希望工程抓好抓实。一是让青少年内心强大起来,给他们灌输正确的理想和信念,向他们宣传法律知识和民族传统,培养青少年正确的国家观和民族观;二是教育应该静下来和净下来,安静,不要浮躁、焦虑,慢下来思考,通过净化社会公共生活和校园周边环境等来净化青少年生活和成长环境;三是沉下去,沉到社区、街道、基层,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要求,把好的经验、效果普及到基层;四是合起来,只靠哪一个部门是不行的,各方面要形成合力覆盖整个社会;五是特别关注特殊家庭,尤其是残疾、贫困、社会边缘的未成年人;六是对未成年嫌疑人少捕少诉少监禁,减少他们的心灵烙印,帮助他们改进矫正和回归社会。
      会上,胡泉玉副检察长汇报了青岛检察机关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情况,并表示下一步要积极贯彻落实执法检查组的意见,继续做好“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为预防我市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即墨区院检察长田峰、市南区院检察长张钦利等有关领导分别陪同视察并汇报了有关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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