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青岛检察这么做!


[日期:2019-02-15 13: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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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11条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评选,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走访企业。2月13日上午,青岛市检察院服务民营经济领导小组举行了2019年第1次集体会议,对青岛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活动的前期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近年来,青岛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司法保护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依法惩治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犯罪158人,办理涉民营企业产权、债务纠纷等民事监督案件35件,监督纠正涉民营企业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执行不当案件10件。依法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刑事案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作出不捕不诉决定22件35人。

为进一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青岛市检察院创新成立了由院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的服务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以标准化的工作程序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 。

领导小组第1次集体会议指出:

全市检察机关将把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主动认领、细化分解任务,严明责任,狠抓落实;

通过办理具体案件,把服务保障举措转化为活的司法政策,结合办案,针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发出检察建议,促进相关领域治理法治化;

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谦抑审慎文明司法、效果导向,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准确把握批捕起诉条件,严格执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纠正涉企产权冤错案件,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附件:

青岛市检察院

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权益保护政策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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