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检察院对值班律师工作的推动!”


[日期:2019-04-26 15:36:00]
来源:
作者:王海声

“非常感谢检察院对值班律师工作的推动!”

在青岛市检察院日前召开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值班律师权利保障问题专题研讨会上,青岛市政协委员、山东正航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秋航在收到青岛市检察院就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08号提案的答复函时激动地表示,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值班律师制度的落实,让她特别感动。

这次研讨会其实源于一份人大代表建议和一份政协委员提案。

今年,青岛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青岛市人大代表、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主任黄纯阳,市政协委员、山东正航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秋航在市“两会”上就推进落实值班律师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分别提交了加强值班律师权利保障的建议和提案。

青岛市检察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建新作出专门批示。该院公诉一处协同市司法局有关部门,对全市审前阶段值班律师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深入调研,发现虽然司法局自2017年已在全市法院、检察院、看守所陆续挂牌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了认罪认罚值班律师团队,制定了值班律师管理办法,但各办案机关对于值班律师职能定位与权利范围等问题仍存在认识分歧,也没有建立健全相关的配套机制,给值班律师制度的推动落实带来了不确定因素。

青岛市检察院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确定了值班律师职能定位、权利范围、保障机制、新修改刑事诉讼法关于值班律师规定的理解与适用等5个方面需要进行深入研讨的议题。

青岛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光主持召开专题研讨会议,邀请高校专家学者、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律师协会代表以及市司法局、市监管支队的有关负责同志,共同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值班律师权利保障问题展开专题研讨。

研讨会上,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副院长詹建红、青岛大学法学院教授谭庆德、山东大学法学院博士赵恒等3名专家学者从理论层面对值班律师角色定位、权利义务等内容进行了论证,提出了许多规范值班律师制度的良好建议。青岛市人大代表、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主任黄纯阳,市政协委员、山东正航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秋航以及律师协会代表、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主任赵纯永围绕值班律师履职过程中已经或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工作改进的意见、建议。市司法局法律服务工作管理处处长杨电科、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部部长邵乃东、市监管支队即墨区看守所指导员王同洲也分别介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

青岛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光表示,这次研讨会达成了四点共识,将为我市推动值班律师制度全面落实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值班律师职能定位不仅仅是见证人,同时具有有效制衡片面追诉、实现程序正当的功能,其权利范围应当包括会见权和阅卷权。办案机关应当为值班律师权利行使提供保障;

二是要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健全相关配套机制措施;

三是要探索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为值班律师制度有效运行提供基础保障;

四是值班律师管理机关要建立值班律师职业道德伦理以及值班律师履职情况考核引导措施机制,确保值班律师充分、有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他强调,青岛市检察院将在这次研讨的基础上起草关于落实值班律师工作实施意见,通过会签文件的方式系统性推进这项工作,与各方力量共同推动创造青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新经验。

会议期间,青岛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于仲君就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7号建议和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08号提案,分别向建议人黄纯阳、提案人李秋航进行面复和函复。

Copyright © 2017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7022784号-1

技术支持:山东大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