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检察机关远程视频开庭,保障办案和疫情防控两不误、同推进


[日期:2020-02-11 15:56:00]
来源:城阳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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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9月18日9时许,被告人李某仓骑车带着赵某(另案处理)至青岛市城阳区......李某仓在外望风,赵某采用技术开锁手段入户事实盗窃。被告人李某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2月11日,城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姜晓丽开了一个特别的庭。因为防疫需要,检察官、辩护人和被告人都不宜到现场,因本案的被告人认罪认罚,完全适用一审认罪认罚简易程序审理,因此,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顺利完成了这起盗窃案件的出庭公诉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城阳区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最高检《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坚持服从服务大局,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到疫情防控与案件办理“两不误、同推进”,并严格遵守刑事诉讼程序要求,根据高检院、省市院指导意见,与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城阳区司法局、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四家单位充分沟通,针对案情简单的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发挥信息技术优势实现“网络刑事审判开庭”。

远程视频出庭依托在线视频系统,法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分别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辩护人住所进行视频“无接触”开庭。

整个庭审程序严格按照庭审流程,不简化、不应付,法官通过视频对被告人核实身份、宣权告知,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发表公诉意见,被告人充分发表最后陈述意见。当天,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共完成了6起适用一审认罪认罚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远程出庭工作,法院均采纳了量刑建议并当庭予以判决。

远程视频出庭有效地避免了人员集中,减少被告人等诉讼参与人及办案人员感染疫情的风险,是司法机关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新尝试、新举措。

疫情当前,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主动作为,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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