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检察院学习贯彻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


[日期:2020-10-31 10: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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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青岛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传达学习了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本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以更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建设创业城市的十条意见》,为青岛今后一个时期加快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创业城市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路径、措施作出了顶层设计,必将对全市发展产生积极深远影响。全市检察机关要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落实好当前各项检察重点任务,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全会的重要意义。全市检察机关将把学习贯彻市委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灵活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好传达学习,结合检察职能和工作实际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

二要主动担当,切实增强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和创业城市建设的主动性。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将为发展服务、为人民司法作为政治责任和重要牵引,对照《意见》,将主动把工作重点聚焦到做好“六稳”、落实“六保”任务上来,围绕“六清”行动任务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抓紧抓细抓实维护社会稳定各项措施。

三要创新落实,在服务创业城市建设中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全市检察机关结合落实“青创十条”工作要求,将进一步健全完善“项目式”管理、“工程式”推进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标准化制度机制创新,加大特色品牌建设力度。深入落实最高检、省院一系列工作部署,对照全会要求,逐一比对全市检察机关已有的服务保障意见和措施,及时做好调整、补充、废止、新设等工作。

四要“严”字当头,努力建设一支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目标,以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六个在变”“六个抓实”为导向,以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为抓手,强化自身监督制约,把提高检察机关履职能力现代化作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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