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检看两会“四大检察走近您”】王芳:走近普通刑事检察工作


[日期:2022-04-20 10: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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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经历了系统性、重塑性、重构性改革,检察职能被系统地划分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2019年,青岛市检察院对应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十大检察部”随之崭新亮相。在正在召开的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段连才代表市检察院作工作报告,让我们看到了五年来青岛检察机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新作为、新成效。

为深入解读、全景展现青岛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履职成效,青检君专门为广大市民朋友开设了“‘四大检察’走近您”特别专栏,邀请青岛市检察院“十大检察部”的负责同志,带您一起走近“四大检察”,探寻青岛市检察院人代会报告背后的故事。

青检君:今天,我们请来的是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芳。您好,首先,请您介绍一下我们第一检察部的工作职能。

王芳:大家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访谈。第一检察部也称普通犯罪检察部,负责刑法第二、四、五、六、七、十章共186个罪名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事诉讼监督等工作,以及指导青岛各区(市)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工作。

第一检察部工作的主要特点可以简单概括为“三多”:

一是管辖罪名多。第一检察部管辖罪名约占刑法全部罪名的40%。包括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住宅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侵犯财产罪,妨害公务、妨害传染病防治、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以及危害国防利益罪等。

二是案件数量多。常见、多发犯罪多属第一检察部管辖罪名,案件数量占比高。以2021年为例,危险驾驶、盗窃、诈骗、故意伤害、强奸、交通肇事、寻衅滋事等常见犯罪占全部刑事案件的85%,均为普通犯罪检察管辖罪名。

三是牵头工作多。根据高检院的职能定位,第一检察部牵头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常态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侦查监督、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指导等多项重点工作和重大任务。

可以说,第一检察部的工作与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社会秩序稳定和谐息息相关。

青检君:通过王主任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第一检察部工作职能不仅繁重,而且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刚才王主任介绍,第一检察部牵头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据我了解,2022年5月1日《反有组织犯罪法》即将施行,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供了法治保障。请问,我们青岛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哪些成效?

王芳:扫黑除恶不仅仅是政法机关打击犯罪的行动,而且是一场人民战争、一项民心工程。近年来,我们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扫黑除恶,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依法严惩、标本兼治,在法治轨道打赢打好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常规战”,推进更高水平平安青岛建设。截至目前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418人、起诉994人,发出检察建议378件,移交线索639条,办理的1起案件入选最高检研讨会典型案例,2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因成绩突出,市检察院扫黑办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市检察院被通报表扬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两级院21个集体36名个人被高检院、省市委、省院通报表扬为扫黑除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个人。

青检君:从这些成绩,可以看出我们第一检察部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中展现了检察担当。4月16日,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段连才在市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提到“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真诚认罪悔罪的,依法从宽处理33838人,最大限度减少对抗、促进和谐”。我们知道,青岛是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试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的城市之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无到有、从有到优,已经成为办案“重器”。请问,我们在落实这项制度中进行了哪些探索创新?

王芳: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完善,是对刑事司法与犯罪治理的“中国方案”的丰富。2016年9月授权试点到2018年10月正式写入刑事诉讼法,目前已经稳定运行三年多。青岛是最初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的18个试点城市之一。试点期间,我们积极履行检察主导责任,协同公安、法院、司法局等各方全力推进试点工作,在全国18个试点城市中较早完成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体架构,打造出了可复制的“青岛模式”,创造出了可推广的“青岛经验”,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制化提供有力的实践支持。制度入法以来,青岛检察机关先后制定10余项制度,构建起以证据审查、不起诉权适用、值班律师权利保障、量刑建议为主要内容的检察履职标准体系,确保制度行稳致远。截至目前,认罪认罚适用率超过91%,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7%,量刑建议采纳率99%,服判息诉率达到99.5%,上诉率和抗诉率远低于普通案件,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释放司法善意、传递司法温度。工作经验被中央深改组、最高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检察日报等转发报道。目前我们正在以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为契机,适应“镜头下办案”新常态,进一步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更加充分释放制度效应,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青检君:在这次人代会报告中,代理检察长段连才还提到了我们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2021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把“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列入2021年工作要点,少捕慎诉慎押从刑事司法理念上升到刑事司法政策。请问,这项刑事司法政策对于检察机关履职有什么新的要求,我们又做了哪些工作?

王芳:根据中央政法委、最高检的相关报告,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20年来,我国社会长期保持稳定。当前中国刑事犯罪总量虽然持续高位,但是犯罪的结构、态势等发生了重大变化,新型犯罪不断增多,杀人、爆炸、绑架、抢劫等严重犯罪下降,轻罪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加。青岛地区同样如此。从2018年至2021年已判决刑事案件看,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重刑案件占2.11%,三年有期徒刑以下轻刑案件则占84.13%,其中危险驾驶罪发案数量位居第一。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是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深化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扎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从检察履职来讲,需要我们在对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涉黑涉恶等重罪案件以及犯罪情节虽较轻,但情节恶劣、拒不认罪的案件体现当严则严,该捕即捕,依法追诉,从重打击的同时,对绝大多数的轻罪案件体现当宽则宽,慎重羁押、追诉,加强对逮捕社会危险性的审查,依法能不捕的不捕,尽可能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尽可能减少犯罪嫌疑人羁押候审;依法行使起诉裁量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充分适用相对不起诉,发挥审查起诉的审前把关、分流作用;加强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及时变更、撤销不必要的羁押。青岛检察机关2018年以来,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审前过滤要求,对于轻罪案件严格逮捕措施适用、加强不起诉裁量权适用,少捕慎诉取得积极成效。2018年至2021年,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893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7341人。2022年,我们将以最高检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为契机,持续推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本地落实。

青检君:感谢王芳主任的深入解读。根据我们对第一检察部工作的了解,我们作为普通犯罪检察条线,负责指导办理的多是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和轻罪案件。请问,我们在具体办案中是如何秉持检察新理念,办理好老百姓身边“小案”的?

王芳:进入轻罪治理时代,如何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治罪和治理并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需要我们更新司法理念、注重矛盾化解,以“如我在诉”的境界和“求极致”的精神,综合考虑法、理、情,坚决杜绝程序了结、机械司法、只守住形式上“不违法”,用足用好法律、政策,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切实实现检察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今年我们立足于普通犯罪检察部的职能定位和案件特点,计划推出普通犯罪检察“小案件·大治理”系列典型案例,围绕高空抛物、环境污染、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等领域,充分诠释“案件虽小,也大有可为”,丰富案例宣传形式,把握和解决好个案背后的深层次社会问题,助推法治更暖民心,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青检君:期待我们第一检察部在“小案件·大治理”中取得更大成绩。下面一个问题,与我们当前疫情形势有关。请问,2020年疫情爆发以及疫情防控常态化以来,我们开展了哪些工作,又是如何克服疫情防控对检察工作产生的影响?

王芳: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我们在2020年作为市检察院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统筹、指导涉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完成报送工作情况专报41期、案件情况报告51份,指导全市刑检部门提前介入、办理涉疫情刑事案件52件。其中,指导市南区检察院办理的1起疫情期间侵害企业权益的诈骗案件,为保护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检察保障,该案件入选最高检涉疫犯罪指导案例,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效司法保障。疫情期间,检察机关充分运用之前建成的“远程提审”“远程出庭”系统,有效应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刑事办案高效有序运转,做到疫情防控和检察办案“两不误”。

青检君:最近我们看到一条消息:4月1日,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相信这一举措,对很多关注检察工作的市民朋友来说,还是非常陌生的。请王芳主任给我们解读一下,这其中的重要意义吧。

王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标志着检警合作和执法监督踏上新起点、开启新征程,是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最高检、公安部以及省检察院、省公安厅部署要求的实际行动,对于青岛检警合力推进平安青岛、法治青岛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全市已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16个。下一步,我们将协同公安科学务实开展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以办公室为平台,通过联席会议、同堂培训等方式,着力研究解决办案一线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促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质效双提升,携手打造新时代检警关系,为平安青岛、法治青岛建设提供更加有力保障。

青检君:下一步,我们将与市民朋友一直持续关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刚才,王芳主任提到了“同堂培训”,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就规定:“健全检察人员职业培训制度,建立检察官与法官、人民警察、律师等同堂培训制度,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尺度”。请问,我们青岛检察机关在这方面将有哪些举措?

王芳:法律职业共同体是法治国家的基础,在实现新时代良法善治的进程中,国家治理现代化对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改变以往共同体成员彼此认同感不强,共同体内部良性互动不足等问题,“求同、存异、谋合”,凝聚共识,合力促进良法善治。我们青岛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司法局、律协等部门一直都有很好的良性互动关系,工作基础很好。今年以来,我们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沟通对接,前期已就开展同堂培训、检律论辩赛、类案联席会商等问题达成初步共识,有些工作已经在积极筹备中。我们希望能够通过搭建平台,为青岛刑事法律职业共同体开展对话,凝聚共识,合力推动青岛刑事法治、良法善治,贡献一份力量。

青检君:感谢王芳主任为我们作出的解读。最后,请王芳主任介绍一下,第一检察部在2022年将开展哪些重点工作?

王芳:“高质量发展”“能动履职”是今年检察工作的“关键词”,也是我们谋划和推进今年第一检察部工作的“关键词”。新的一年,我们将以开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强作风,提能力,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助推法治更暖民心;积极构建检察能动主导各方积极参与的履职格局,以普通犯罪检察的高质量发展推动青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服务青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青检君:感谢广大市民朋友的观看,明天我们将为您邀请青岛市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李伟,对重罪案件条线工作进行解读。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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