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检看两会“四大检察走近您”】李伟:走近重大刑事犯罪检察工作


[日期:2022-04-20 1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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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检君:感谢各位市民朋友关注青岛市检察院“两会”特别专栏——“‘四大检察’走近您”。今天我们邀请的是青岛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李伟。下面,首先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第二检察部的工作职能?

李伟:大家好。第二检察部又称重罪检察部门,主要承担重大刑事犯罪检察工作职责,具体讲,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案件:一是负责刑法分则第一章和其他章节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二是负责刑法分则第二章除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妨害安全驾驶罪之外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三是负责办理故意杀人、抢劫案件;四是负责办理涉邪教类案件;五是负责办理毒品犯罪案件。

在负责办理上述管辖犯罪案件时,我们要全面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公诉、抗诉、复议复核、刑事申诉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职责,并负责对基层院的业务指导。

青检君:国家安全是定国安邦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我们第二检察部作为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责任部门,请问,在办案中我们是如何通过依法能动履职,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

李伟: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新时代重大犯罪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当前,人民群众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也有新需求、新期待,对检察机关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检察机关特别是重罪检察部门责无旁贷,必须扎扎实实推进检察环节的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为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随着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危害国家安全、政治安全犯罪也日益增多、形式多样。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多起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得到省委、省检察院和市委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我们在办理案件中,探索在市院组建了专门办案团队,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基层院实行部门主任负责制,指定专门检察官或办案组办理所管辖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稳定办案力量。我院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优秀重罪检察人才,并入选高检院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类案件人才库。

在整体协同联动制度机制上,两级院均与侦查机关确立专门联系人,建立两级“侦、检、法”三方双向沟通平台;市检察院在青岛市国家安全局建立了全省首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这是青岛市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主动作为的创新举措。同时与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会签了关于提前介入的规范性文件,强调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提前介入将实现全覆盖,加强对疑难案件专案进行会商和指导。同时依法严惩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类犯罪,净化网络政治空间。

国家政治安全是一个国家向前发展的重要前提,我们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引,心怀“国之大者”,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发力,保障国家政权安全、稳定,坚决依法严惩敌对势力针对国家政权、社会主义制度的颠覆或煽动颠覆等破坏活动。

青检君:毒品问题作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事关人民幸福安康和社会和谐稳定。对毒品犯罪“零容忍”,检察机关任重道远。请问,我们全市检察机关在惩治毒品犯罪工作中,都作了哪些努力,取得了什么成果?

李伟:一是继续从严惩治毒品犯罪。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和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禁毒会战”专项行动,共办理毒品犯罪案件3249件3836人,罪名涉及走私、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其中费某某走私毒品案是青岛地区比较少有的跨境走私毒品可卡因的案件,涉案毒品可卡因达17公斤,数量之大,为近年来罕有。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我们指导侦查机关对涉案毒品的取样及含量鉴定等相关重要证据的提取、固定进行了补充侦查,促使侦查机关的取证工作,遵循依法、客观、准确、公正、科学和安全的原则,确保了毒品实物证据的收集、固定严格依法进行,为有力地指控犯罪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依法惩治各类新型毒品犯罪,做好新型毒品案件以及重大毒品犯罪案件的办理和专项指导工作。2021年,青岛地区办理合成大麻素、大麻油等贩卖新型毒品案件6件9人,实现以惩治促预防的效果。同时延伸法律职能,在毒品犯罪案件中追踪洗钱犯罪线索5条,促进源头治理,维护金融安全。

三是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每月与公安局禁毒部门、法院定期召开毒品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信息通报、反馈机制,研究解决证据收集、审查认定和法律适用上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

四是集中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采取推介典型案例、事例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此外,还要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延伸司法办案效果,检察机关要主动融入国家禁毒工作大局,积极参与毒品犯罪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和依法治理,遏制毒品犯罪发展蔓延。

青检君: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实行刑事案件捕诉一体办案机制,请问,我们重大刑事犯罪检察方面运行情况如何?

李伟:2019年,伴随着全国检察机关重塑性内设机构改革的落地落实,刑事案件“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全面推行, 不仅提升了检察队伍专业化的水平,而且通过专门化刑事诉讼办案机制提高了刑事检察效率。针对重大刑事犯罪检察领域捕诉衔接不流畅、捕后引导侦查效果不明显等问题,我们在没有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坚持以降低“案-件比”为导向,准确把握重罪案件逮捕、起诉的规律性特点,探索完善重大犯罪“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我们立足我市重罪检察实践,根据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规则等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经过与公安机关的多轮协商和座谈,会签了重大刑事犯罪案件“捕诉一体”规范性文件,并于2021年5月正式施行,打通了“捕诉一体”提高办理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的质效的“最后一公里”。运行近一年来,共办理重罪捕诉一体案件26件30人,办案质效得到了极大提升,所办理案件均实现“零退查、零延期”,“案-件比”均为1。青岛作为全省首个建立重罪捕诉一体机制的市级检察院,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系统推广学习。

青检君:今年市检察院人代会报告中提到,坚持追诉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持续做优刑事检察。请问,我们在强化审判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方面,都采取了什么举措,取得了什么成效?

李伟:一是恪守客观公正立场,突出抗诉重点,对确有错误的量刑不当案件依法抗诉。二是聚焦程序公正加强监督。对适用速裁程序不当、合议庭组成不合法等程序严重违法,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案件,依法抗诉纠正。三是重视对类案适用具有指引意义案件的监督。重点梳理因检法认识分歧,导致类案不同判,结果显失公平,或者对类案处理在罪名认定、情节认定、量刑档次上可能有错误导向的典型个案,通过抗诉统一裁判标准。在监督方式上,围绕抗诉必要性,充分评估论证,择优选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书面纠正违法等监督方式,力求达到最佳监督效果。2021年,我院指导办理的2起案件获评全省抗诉典型案例;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提出抗诉采纳率为100%,提抗的案件全部得到法院的支持。办理的李某某等抢劫抗诉案,针对一审法院未经任何说明径行改变认罪认罚罪名和量刑建议的情况,坚持参与、跟进、融入式监督,多次组织联席会议讨论,指导基层院找准抗点、完善抗诉书,抗诉意见得到二审法院的全面支持,罪名由抢劫纠正为敲诈勒索、刑期由重改轻,让三名被告人重拾对司法公正的信心,表示决不再犯,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了三个效果的统一。

青检君:今年3月12日,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举行的形势与任务报告会上,最高检张军检察长作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依法能动检察履职促诉源治理》的报告,指出“诉源治理是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最突出的体现,就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法治建设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抓实。”请问,我们重罪检察工作在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发挥了哪些作用?

李伟:检察机关针对司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向负有责任的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是检察机关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高检院先后制发了推动窨井盖治理的“四号检察建议”、完善寄递行业监管的“七号检察建议”和促进安全生产诉源治理的“八号检察建议”。作为3个检察建议的牵头落实部门,我们第二检察部立足自身职责,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着力提升检察建议落实效果。

在贯彻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方面,我们制发青岛本地特色检察建议并公开送达,推动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等15个单位联合签发《青岛市城市窨井盖治理工作方案》和《治理标准》;推动建立窨井盖治理协调联动机制,联合市城管局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积极推广“一盖一码”智能井盖应用,推动窨井盖治理23000余处。

在全国“四号检察建议”经验交流会上,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到,山东青岛的做法令人印象深刻,实现了“以人找井”全覆盖、“以井找人”全覆盖,两个“全覆盖”的背后,是多部门将窨井盖数据纳入数字化管理信息管理系统的多次沟通努力,是城市治理数字效能不断释放的一个缩影。

在打击寄递违禁品犯罪,促进寄递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方面,我们坚持亲历性检察,采取“线上+线下”、“案例+问题”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调研,组织全市两级院对近三年的寄递违禁品犯罪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归纳案件特点,分析普遍典型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深挖案件中反映的有关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存在漏洞等情况;协同寄递监管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牵头组织与邮政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管理等有关部门的座谈交流,督促寄递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好监督管理工作;统筹部署谋划全市“七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工作,组织两级院因地制宜的开展了现场督导检查、“致快递小哥的一封信”等有特色的专项行动,省检察院多次予以转发推广,并得到澎湃新闻、大众日报、青岛日报等10余家单位媒体的宣传报道。

在能动履职,部署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方面,我们依法严厉惩治危害生产安全刑事犯罪,及时批捕、起诉,形成有力震慑,以打击促预防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创造有利条件;积极与应急管理部门等进行对接,确保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顺畅衔接,因地制宜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促进形成监管合力。

青检君:感谢李伟主任给我们的解读。明天我们将邀请青岛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马洪斌,为我们介绍和解读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欢迎各位市民朋友持续关注我们青岛市检察院“两会”特别专栏——“‘四大检察’走近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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