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兆才:走近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日期:2022-05-05 10: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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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检君:感谢各位市民朋友继续关注我们“‘四大检察’走近您”两会特别访谈节目。今天,我们邀请到的是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张兆才。张主任,您好,欢迎做客“四大检察走近您”栏目,首先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第五检察部的工作职能?

张兆才:大家好,非常高兴参加今天的访谈节目。第五检察部又称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具体职责包括:一是对刑罚的变更及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二是对刑事执行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三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四是对财产刑执行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五是对被刑事拘留、逮捕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六是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七是承担刑事执行中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职能;八是受理和处理刑事被执行人有关举报、控告、申诉;九是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此外,还负责对各区市院进行业务指导。

从上面可以看出,刑事执行检察检察部门工作涉及面非常广,所以素有“小检察院”之称,近年来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修订,刑事执行检察的职能也由“大墙内”不断向“大墙外”扩展,对维护监管秩序稳定、保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发挥着重大的作用。

青检君:刚才在您的介绍中,我们看到第五检察部的重要职责之一是对刑罚执行的监督。前些年,“提钱出狱”“纸面服刑”时有发生,暴露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请问,我们第五检察部在具体的办案中,是怎样加强刑罚执行和检察监督工作的?

张兆才:刑罚执行是刑事司法的最后一个环节,刑罚执行事关司法最终效果,人民群众对此十分关注。近年来,第五检察部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刑罚变更执行及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精神,依法对“减假暂”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确保刑罚变更执行的公平、公正。一是准确把握法律及刑事政策,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办案,做到客观公正。立足办案实际,健全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常态化制度机制,研究制定了《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减刑假释暂于监外执行案件评查办法》,全面提升了办案规范化、精准化水平。二是强化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不断加大对刑罚执行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的监督力度。2017年以来共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0966件,派员出席减刑、假释庭审3187人次,纠正减假暂不当案件711件,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全程性的监督作用。三是加强监督力度,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犯罪”为重点,强化对罪犯岗位调整、计分考核、立功奖励、病情鉴定等关键环节的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行为、腐败行为的发生。四是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办案的助力作用,积极推进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打通数据壁垒,实现信息共享。如在去年违规违法“减假暂”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活动中,我们与技术公司研发了智能审查大数据系统,对1990年以来的9.7万余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了全面的筛查,快速锁定重点案件,极大的提升了案件审查的精准度和效率,目前该项举措为全省独家。

青检君:在今年人代会上,市检察院报告中提到,更加重视“大墙内”公平正义,创新“派驻+巡回”检察机制。去年《巡回检察组》热播,也让巡回检察工作进入了大众的视野,能否请您详细给大家介绍一下巡回检察制度?

张兆才:巡回检察制度,是适应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对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理念、监督方式、监督内容和办案方式的重大创新。1979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一直把设置派驻检察室作为对监狱执法进行法律监督的主要方式,在维护刑罚公正和监管秩序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派驻检察人员相对固定导致的人员同化、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为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整体实效,最高检于2018年5月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2019年7月在全国推开。2022年依照高检院部署还要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目前青岛市检察机关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方案已经制定完成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后续将按照方案有序开展工作。

青检君:请问张主任,我们在巡回检察工作上有哪些亮点,又是如何部署落实“派驻+巡回”检察机制的?

张兆才:自2018年5月最高检、省院部署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我院作为试点单位之一,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转变监督理念、改革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实效、健全监督机制”的任务要求,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立足青岛实际,制定了以“五个模式”为主干,“三个规定”为根基,“七个机制”为枝蔓的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方案,按期圆满完成了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经验做法在高检工作调研座谈会上作了介绍,起草的《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深化监狱检察改革实施办法》被市深改委审议通过。巡回检察过程中多项成果被上级机关采用或肯定,编辑的《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手册》被最高检网站转发,省院在此基础上编撰了《山东省检察机关监狱检察一本通》,对监狱巡回检察工作做法被检察日报刊发,打造出监狱巡回检察试点“青岛样本”。

“派驻是阵地、巡回是利剑”,近两年来,我们按照院党组的要求,下大力气抓好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的协调衔接和相互促进,构建起“派驻+巡回”检察监督模式。一方面全面夯实派驻检察建设,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五届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考核评定中,有四个检察室被评定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六个检察室被评为全国二级规范化检察室,使全市的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提升到了新水平。另一方面规范深入开展巡回检察,深化落实“双赢共赢多赢”理念,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深层次问题,对监狱开展常规、专门、机动、交叉等各类巡回检察20余次,监督纠正各类不当问题133个,有效堵塞监管漏洞,提升了监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在巡回的过程中,我们也非常重视以侦查思路来发挥监督作用,比如监狱是否存在违规违法减假暂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做到有的放矢、靶向定位,快速找准关键问题。比如去年我们在省院组织的跨域交叉巡回检察中,就发现了2件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的职务犯罪线索并移交给了辖区检察机关进行处置。同时,我们注重巡回检察人才培养力度,1人入选了全国巡回检察人才库,2人入选了全省巡回检察人才库,今年我们将开展全市巡回检察人才库选拔。

青检君:下面一个问题,与疫情相关。目前社会正处于一个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时期,“大墙内”的疫情防控责任更大。在这样的情况下,请您介绍一下,我们是如何对监管场所持续开展检察监督的?

张兆才:新冠疫情暴发以来以来,第五检察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疫情常态防控和刑事执行监督两大主题工作,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积极探索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后的工作方法。一是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检察,及时了解掌握本地辖区刑事执行场所监管安全部署情况,自疫情防控以来,全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向监管场所依法制发检察建议书21份,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扎紧了风险防控的“篱笆”,保障了监管场所无疫情、无事故、无舆情的平稳态势。二是建立健全配合机制,与监管单位共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与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建立健全了疫情防控、日常监管信息“日通报”、“零报告”等信息互通、协同作战、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重大情况报告制度。三是灵活调整监督方式,在监管场所全封闭期间,开展青岛地区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突击督导检察,利用电话联系、远程视频监控、每日情况通报等手段加强对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检察监督,同时创新办案方式,利用“检狱互通协作平台”等保证相关案件依法快速办理。

青检君:监察体制改革后,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刑讯逼供、徇私枉法、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十四个罪名的职能。张军检察长在2022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强调,执法司法腐败必须零容忍。请问张主任,青岛检察机关对于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工作主要是怎么部署的,开展的情况如何?

张兆才: 2018年以来,青岛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决策部署,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量,始终保持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高压态势,共立案侦查14人,无一例撤案、不起诉或无罪判决。其中办理的1件5人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徇私枉法窝案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相关经验两次在省院工作会议上作了发言介绍。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一体化优势。坚持以省院为主导,市院为主体,基层为补充的侦查组织一体化格局,做到一体化作战、整体性推进。二是强化机制创新,推动侦查办案转型升级,探索构建“能动侦查+整合力量+异地交办+信息共享”四位一体办案新机制,实现立案数量、办案质量双提升。三是强化融合发展,形成案件侦办合力。全面贯彻落实“四大检察融合发展”理念,明确各相关业务部门发现和移送案件线索的职责,建立完善与各业务部门研判会商、调查反馈等工作机制,有效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四是强化管控把关,全面提升案件侦办效果。严把立案关,加强线索研判,重点评估审查线索涉及的犯罪主体、因果关系、危害后果等,疑难复杂或者争议较大案件适时邀请其他业务部门办案骨干参与“会诊”,从源头上把好案件质量,确保案件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严把取证关,坚持全面、精细化取证,坚持“以证促供、证供互动、供证结合”,快速突破。严把安全关,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制度,坚持安全防范与侦查办案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五是坚持“源头治理”,在将案件办理成为铁案、精品案的同时,我们也强调凸显出检察机关的监督效果,一方面做好“以案为鉴、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工作,深刻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和危害,采取座谈会议、案例宣讲等方式,到涉案单位实地进行警示教育。另一方面在办案中就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涉案单位堵塞制度漏洞,起到查处一案、教育和治理一片的监督效果,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青检君:感谢张主任的精彩解读,最后请您简要展望一下2022年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吧。

张兆才:2022年全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将围绕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和“法律监督行动年”部署,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以提升监督质效为目标,以创新工作机制为动力,坚持能动履职,把“精品意识”深刻融入检察监督各项工作,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青检君:感谢广大市民朋友的观看。明天我们将邀请青岛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王琦,请她对民事检察工作进行解读。欢迎各位市民朋友继续关注我们的“两会”特别报道,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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