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市中院审委会会议


[日期:2022-09-30 07: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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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连才应邀列席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就一起刑事抗诉案件发表意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正智主持会议。

会前,段连才检察长审阅了案卷材料,组织相关办案人对案件进行认真研究,针对焦点问题进行了讨论,为列席审委会做了充分准备。

会上,段连才检察长认真听取了案件审理情况汇报,并就案件的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发表了检察意见。段连才检察长指出,近年来,青岛法检两院认真贯彻落实两高、省市两院关于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有关意见和办法,在全市两级法院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实现了全覆盖、常态化,列席会议次数和列席案件数量持续位居全省前列。

段连才检察长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市法检两院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贯彻中央意见《若干措施》的具体实践。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持续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科学化、规范化、实效化。要进一步强化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效果。全市检察机关要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市两院《意见》明确规定的六类议题,主动与法院协调列席,充分听取审委会委员的意见,探讨研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分歧的问题,共同把案件办成铁案,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要通过列席审委会及时发现法律监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升监督水平。要进一步构建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全市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密切与各级法院的协作配合,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这一交流平台基础上,落实好市委《若干措施》和市两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两院工作中需要对方支持配合的重要举措、存在不同认识的法律适用问题等,提前沟通,充分协商,齐心协力把党的法治事业建设好,把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好。

张正智院长指出,全市法院要把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作为提升法院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与审委会制度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共同促进审判工作的和检察工作的良性发展。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知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会议的重要意义,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不断提升审判质效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发挥检察监督对于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努力把审委会建成法检两院共同讨论重大疑难案件、研究重大司法问题、达成法律适用共识、总结提炼司法经验的工作平台。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常态化、长效化,充分发挥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的沟通协调作用,有效增进法检两院的理解和认同,为诉讼活动中两院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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