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胶州市检察院:向害人的“校园贷”“套路贷”亮剑!


[日期:2018-12-10 17:01:50]
来源:胶州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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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贷:指在校学生向各类借贷平台借钱的行为。

相关案例

2016年8月10日

吉林一高校校学生梁某联合校园贷客户经理及线下代理商找学生“刷单”,导致多名学生巨额钱财被骗。

2017年4月11日

厦门华厦学院一名大二女生因陷“校园贷”,在泉州一宾馆自杀。该女生累计借款257笔,最终欠款5万余元。其家人曾多次帮她还钱,期间曾收到过“催款裸照”。

2017年8月24日

武汉某大学大三学生因欠下“校园贷”4000元,一年时间滚到50余万元。

2017年9月7日

陕西一大二学生因欠“校园贷”20多万,无力偿还跳江自杀。

随着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到来,各种校园贷逐渐进入高校并迅速发展。但是校园贷因低门槛、审核快、操作便捷,逐渐演变为诈骗者手中的工具。一些在校大学生利用同学、朋友的信任,把校园贷平台当成了自己的提款机,利用网贷平台诈骗的案件也开始出现,法律意识淡薄、社会经验不足的大学生则成为了非法校园贷诈骗的受害者。

12月6日,胶州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部分学生没有意识到“校园贷”“套路贷”的严重危害性及学校在法治教育和学生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向当地一所学校专门制发检察建议,并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公开送达。本次公开送达仪式由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泉宝主持,未检科负责人黄英宣读检察建议书。

作为人民监督员,今天参加这次公开送达检察建议活动,我感觉公开送达这种方式确实很不错,和以前传统的邮寄送达、当面送达相比有显著的特点。一是仪式很严肃,很庄重;二是引入了多媒体示证的方式;三是实现了“三个规范”;四是第三方代表参加公开送达活动。

人大代表、胶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青岛正明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注册会计师方秀建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仪式上也表示,通过这种监督方、被监督方、第三方均在场的“三方送达”方式实现了变“闭门监督”为“开放监督”,变“单一监督”为“合力监督”,进一步提高了检察建议的成效,是一项双赢共赢的举措。

被建议单位代表表示,胶州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公开送达检察建议,是对我们自身的深刻警醒,我们将把此次收到的检察建议作为提升自身工作水平的强力“助攻”,深刻反思管理漏洞,切实按照检察建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落实到位。

胶检君:近年来,胶州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在青岛市首推检察建议向人大备案制,争取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

通过创新实行打好“程序+内容+手段”组合拳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和效用,做法被《山东检察》报道。

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该市加油站存在的监管漏洞、物流快递业存在的治安隐患、某建设公司财物和保安管理存在问题等,及时向责任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做法多次被《检察日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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