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民营经济标准化即墨检察模式结硕果


[日期:2020-11-03 2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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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的部署和精神,积极探索创新,对推进标准化的理念、路径、方法、措施进行标准化再造,努力做到“用标准思考、以标准管理、依标准办案”,制定了20项基层检察院民营经济服务规范并贯彻实施,增强了检察工作的内生动力,为检察机关办理涉民营经济案件时提供标准化的指引和规范。

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涉民营经济案件53件,不断探索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最佳结合点,走出了一条具有即墨检察特色、精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新路子。

鲁检君: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方面,我们即墨区检察院是怎么做的?

田峰检察长:我们的初衷就是立足于即墨民营经济发达、企业众多的实际。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和检察系统关于“六稳”“六保”的工作部署安排。规制准绳,打造一种便于操作、容易复制、可以推广的民营经济办案流程,实现“企业有所需,检察有所为”的精准检察服务。为更好地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鲁检君:听说此项创新工作的内核是“四分式”工作法,能详细介绍一下吗?

田峰检察长:是的,我们根据各级关于服务民营经济的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主动对接民营企业司法需求,创新推行了以“分类定策、分层决定、分级处理、分块服务”的“四分式”工作法,这是此项创新工作的内核。

我们不断对“四分式”服务新模式进行概念完善和内涵的界定,为服务民营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确立更加明确和科学的发展方向。

一是精准界定“五种情形”,实施分类定策。针对企业(企业家)犯罪、企业(企业家)被犯罪行为侵害等5种情形,依法采取不同措施处理。

二是规范实施“五个一律”,实施分层决定。按照涉企案件具体属性以及重要复杂程度,确定一律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讨论等5个层级,发挥集体智慧,力争最优办理效果。

三是完善评估“五项标准”,实施分级处理。按照涉企案件办理可能对企业造成的影响程度,逐案评估赋分,确定等级,分级处置。

四是优化建设“五大平台”,实施分块服务。建立“检察业务协作”、“工商联共建”等五大平台,动态。

鲁检君:“四分”之间的内在联系是什么?第一个“分”感觉是情形,第三个“分”是一种程序,如何理解“四分”之间的内在联系?

田峰检察长:“明确五种情形,实施分类定策”是前提;“进行风险等级评估,实施分级处理”是基础;“坚持 “五个一律”,实施分层决定”是保障;“建好用好五大平台,实施分块服务”是服务手段,四者之间是相互依存、互相促进的统一体,通过“四分式”服务民营经济工作新模式,实现了办案规范化、服务精准化的深度融合,实现了服务大局与业务工作的深度呼应,提升了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广度和深度。

鲁检君:“四分式”服务民营经济的特色优势是什么?

田峰检察长:“四分式”工作法,通过标准化办理,培育了办案人跳出检察看检察,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的办案理念。创制了服务提供标准体系,形成涉民营经济案件办理规范的办案思路和模式,嵌入风险等级分级评估,打造出涵盖案前、案中、案后的闭环式办案流程,服务民营经济更为精准和全面。

鲁检君:这样一个规范体系,我们是如何建立起来的?

田峰检察长:我院成立了服务民营经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抽调4名检察骨干组成服务民营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文件编写组。我们以前期编订的服务民营经济标准化体系和大纲为依据,对近五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检察机关关于涉民营经济服务相关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梳理;以深化基层司法改革,提升基层服务民营经济质量为目标,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即墨检察特点,按照标准化体系原创制定了20项民营经济服务规范,并发布实施,同时层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其中,《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涉民营经济线索管理规范》等4个文件,从入口环节入手,规范了线索的受理、分流和回复等流程,实现了涉民营经济案件线索受理的绿色通道化和便捷化;《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涉民营经济案件分级评估细则》、《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涉民营经济案件案后跟踪评估规范》等2个文件,对“五项标准”从案中和案后两个环节进行了细化完善,为一线承办检察官提供更加明确的指引和更加规范的办理流程,确保分级工作落到实处;《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涉民营经济案件审查逮捕工作细则》等7个文件,以业务属性分类,细化了“五种情形”的不同法律适用,以及“五个一律”具体适用情形,为涉民营经济案件办理提供科学具体规范的依据。

鲁检君:“四分式”实施以来,共适用办理了多少起案件?其中你觉得效果最好的是哪个案件?

田峰检察长:民营经济服务规范发布后,我院各业务部门立刻组织对文件规范进行学习和贯彻落实。2020年以来,我们共办理涉民营经济案件53件,承办人员均按照“四分式”标准化办理规定,逐案落实案前备案背书、案中分级评估、案后跟踪评估等具体工作制度和办理程序,根据案件发展和办理情况依法动态调整支付服务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在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切实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法治服务,营造公平正义有序的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复工复产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检察服务。

印象较深的是在办理某公司5G项目负责人刘某某虚开增值税发票一案时,为了力保该企业负责的高新重点项目顺利推进,也为了保护该企业400多人的就业岗位,结合案情通过风险等级评估,对涉案民营企业家做出不起诉决定。在后期回访时得知该项目用地审批存在困难,检察机关会同当地政府协调沟通用地审批工作,得到了企业的真诚感谢和社会的各界的充分好评。

另外为进一步强化“四分式”工作法的运用,服务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各业务部门从已办结的案件中,筛选出典型案例,编撰《2020年度即墨区人民检察院涉民营经济典型案例汇编》(1—3批),着重介绍在办理涉民营经济案件中检察环节的工作情况,深入阐明了案件的指导意义,从而为检察机关更好地办理涉民营经济案件提供参考和借鉴样本。

鲁检君:此项创新工作最终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田峰检察长:规制准绳、落地生根,即墨区检察院服务民营经济标准化模式将不断优化,以期为基层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直接使用的标准和模式。此项工作已获得山东省标准化委员会、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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