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检察院盛瑞策:“三项创新机制”做优公益诉讼检察


[日期:2021-07-18 1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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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着力突破制约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以“三项创新机制”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行稳致远,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公益诉讼工作基层联系点。

创建公益诉讼落实整改纳入区考核机制

着力破解“配合”难题。我院多次向区委、人大、政府、政协主动汇报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积极争取支持。2020年8月,区委区政府正式印发《2020年青岛市城阳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实施细则》,从配合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收到检察建议后按时回复有效整改,到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判决、执行,将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整个办理流程都列入对各行政机关、各街道的考核指标,把对相关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正确、全面、依法履职的监督作为一项“刚性措施”,大大提高了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配合度,推动公益诉讼进一步提档升级。考核机制落实以来,我院诉前检察建议整改率达100%,多家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主动到检察院回复整改落实情况,助力党委政府解决了水流污染、土地闲置等社会治理中的热点、难点和堵点问题。

创建公益监督员机制

着力破解“案源”难题。在区委、区政府支持下,我院聘任了84名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强烈公益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区综治网格员担任公益监督员,辐射全区所有8个街道80余个社区,同时制定了《公益监督员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对公益监督员进行专业培训。公益监督员充分发挥贴近社区、贴近群众生活的优势,积极参与到公益监督、举报和宣传中来,大大拓宽了公益监督线索发现渠道,构建起全社会共同关注公益诉讼的良好氛围,也实现公益监督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有机融合。2020年以来,公益监督员提供监督线索60余条,我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6件,一批公益损害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创建与多部门联动巡查机制

着力破解“成效”难题。我院与区法院、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等多部门会签了《关于建立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联合联动机制,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扩展到与公益诉讼衔接,从行政执法到刑事追究、受损公益修复,各部门全程联动,合力确保公益监督成效。联合巡查机制建立以来,已督促拆除违法建筑3.5万平方米,清理建筑废弃物2000立方米,恢复林地1678.2平方米,恢复国有和社区储备地300余亩,恢复被硬化农用地4万余平方米,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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