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李沧检、司联动出台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13条意见


[日期:2021-08-25 16: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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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请假外出申请已经审批通过了,谢谢检察官给我们公司解决了大难题!”日前,青岛市李沧区社区矫正对象徐某某给该区检察院打来电话,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徐某某系一家年营业额达三千万元的进出口贸易公司高管,具体负责该民营企业在国内的业务拓展及日常运营,曾因犯走私废物罪被刑事处罚而成为社区矫正对象。2021年3月,李沧区检察院组织对司法所开展日常检查时,徐某某向检察人员反映其因公司业务运营等原因需要请假去外地,但司法所以疫情防控为由未予批准。检察人员得知情况后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并对徐某某拟去地区的疫情防控政策进行深入了解。经综合研判,检察人员认为司法所以疫情防控为由不予准假的意见应予纠正,遂提出口头建议,最终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徐某某顺利外出,避免了公司业务运营受到影响。

这是李沧区检察院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该区检察院在开展刑事执行监督工作时,发现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反映的请假批准难、手续不方便等问题比较集中,遂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检察人员专门走访了辖区内基层司法行政人员和部分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深入了解司法所在办理外出手续的情况及相关实务规定,交流探讨有无简化流程的可行性等。此后在调研的基础上,李沧区检察院与李沧区司法局积极对接,最终于2021年8月12日双方会签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相关工作的意见》,形成优化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13条意见。

该意见针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因外出请假手续不便影响企业处理突发性重要事务的问题,明确了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范围和重要事务内容,建立了“白名单”动态管理及审批绿色通道等机制。要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简化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申请的审批程序,对“白名单”内的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申请审批开通绿色通道,最大程度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提供便利,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同时,在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期间,李沧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将采取APP客户端、手机定位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管,强化检察监督,对外出返回后社区矫正对象的销假程序予以细化,确保外出审批依法依规进行,严防脱管情况出现。

李沧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廷祥表示,李沧区检察院下一步将继续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切实维护好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刑罚执行环节“六稳”“六保”任务,助力民营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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