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调解员齐合作 探索化解涉未矛盾的新路径


[日期:2022-04-20 09: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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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建立,对检察工作和调解工作都是很大的促进,通过调解能够定纷止争,节约司法资源,同时将调解结果作为少捕慎诉的依据,能够帮助未成年人早日回归社会,走好今后的人生路。”青岛市人大代表张艳在“启明星”检调对接工作室揭牌仪式上这样说。

日前,青岛市城阳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会签印发了《关于涉未成年人案件检调对接工作的实施办法》,并举行了“启明星”检调对接工作室揭牌仪式,这也是全省检察系统首次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检调对接机制。

2021年7月,城阳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轻微伤害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为查明案情,促进矛盾化解,更好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组织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听证会后,来自司法局的人民监督员结合案件特点,从保障双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开展释法说理,帮助申诉人打开心结,双方当场达成和解。

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关联着一个乃至多个家庭的幸福。而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引入第三方开展调解工作,就可以借助调解的实践经验、法律和政治智慧,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最大限度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从此案开始,城阳区检察院开始探索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检察—调解对接工作。该院与区司法局就涉未成年人案件矛盾化解工作进行多次协商后,就将人民调解引入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过程达成共识。双方围绕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有关精神,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涉未成年人案件检调对接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并设立“启明星”检调对接办公室,由区司法局指定人民调解员具体负责调解工作。

《实施办法》规定,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轻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与司法局加强协作,建立以人民调解为主导,检察机关、值班律师多方参与的调解模式,共同促进当事人就案件中的民事责任和解息诉,实现检察履职与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相融合。《实施办法》还对涉未成年人检调工作机制的原则、案件适用条件、办理流程进行了明确,并建立案件跟踪回访、定期会商、表彰奖励等制度,保障人民调解在检察办案中可持续发展并取得实效。

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亚林表示,涉未成年人检调对接办法的实施与工作室的建立,将“枫桥经验”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紧密联结,不仅可以更好的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同时保护了双方当事人以及牵涉其中的多个家庭,能够更好地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提升司法公信力。

目前,“启明星”检调对接工作室已经正式启动会签后第一起案件的对接调解工作。司法局也指派了辖区的金牌人民调解员--棘洪滩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张菽娟主任率先参与工作。双方组织召开了案件恳谈会,就案件基本情况、调解需求交流意见,并根据检察机关办案期限协商确定了调解时限。针对涉未案件工作的特殊要求,检察机关还与人民调解员签署了案件保密协议,告知其在工作中应遵守的相关司法规定。

下一步,城阳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将按照《实施办法》要求规范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和解工作,进一步落实少捕慎诉司法政策,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持续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注入新能量。

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亚林,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春庆,驻区市人大代表张艳等参加座谈。

背景资料

棘洪滩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城阳区司法局下设的棘洪滩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多年来成功调解各种家庭、邻里纠纷、劳资纠纷和各类社会治安案件3600余起,调处成功率高达99.7%,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获评司法部全国“大排查 早调解 护稳定”专项活动表现突出集体、青岛市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等荣誉称号。调解室张菽娟主任多次获评山东省优秀调解员、青岛市十佳金牌调解人等荣誉称号。

2022年3月28日,青岛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提交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相关工作,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社会合力。城阳区检察院此次在涉未案件中引入人民调解、积极开展检调对接工作,正是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的有力举措,也标志着青岛辖区涉未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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