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2月15日在青岛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董以志
各位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认真履行批捕和起诉职责,积极投入平安青岛建设
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和毒品犯罪。全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8648人、提起公诉13891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2990人,起诉4380人。经过严厉打击,我市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同比下降9%。针对近年来我市涉毒犯罪高发、涉案人员数量增幅明显的势头,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配合,加大打击力度,批捕制造、贩卖、运输、走私毒品犯罪嫌疑人2969人,已起诉2530人,提起公诉的24人被判处无期徒刑,16人被判处死缓,12人被判处死刑。依法办理了赵新涛等9人贩卖毒品5.4千克,莫锦贤等3人跨省运输、贩卖毒品4千克等特大案件。
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批捕金融诈骗、制假售假、非法集资和走私等犯罪嫌疑人452人,起诉1271人。依法办理了杨坤等35人电信诈骗3000余万元、青岛恒久进出口有限公司走私花生偷逃税款2亿元、潜逃国外两年的赵军新骗取银行贷款6700余万元等一批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案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起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犯罪嫌疑人125人。青岛中孚电子有限公司未经授权,非法复制安装了微软公司计算机软件1076套,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平度市检察院依法查处,维护了微软公司合法权益。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毫不放松地加大从严惩治力度,批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药劣药等犯罪嫌疑人73人。李先桂等5人自2011年以来累计生产含有非食用物质的毒豆芽80余吨,全部销往市区及即墨市各大蔬菜批发市场;陈计世等2人从外地收购病死猪肉1.75吨,加工后销往建筑工地、街头摊点和熟食作坊;于龙君向青岛华仁医药配送有限公司销售价值80余万元的假中药,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构成极大威胁。通过持续不断地打击,2014年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同比下降8.7%。
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全年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嫌疑人60人,依法办理了青岛田庄恒源石墨有限公司孙新军等人非法排放工业废水1000余吨,污染河流和土壤案件;刘凤林等人非法收购、冶炼、销售废旧铅酸电池200余吨,造成大气和土壤污染等重大案件,加大对环境资源的保护力度。
依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依法对877名初犯、偶犯、邻里纠纷等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完善检调对接及刑事和解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284件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当事人和解。加强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保护,实行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物质救助与心理救助相结合,对69名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47.9万元;全市检察系统18名干警获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证书,实施心理救助260余人次。中央电视台《道德观察》栏目在2013年宣传报道黄岛区检察院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新的救助实践和典型案例,再次进行了专题报道。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229件305人,大案要案177件226人,其中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31人,县处级以上干部37人,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37人。依法立查了市农业委员会原总农艺师崔成健、市公安局反恐支队原支队长赵敏、市南区政协原副主席孙兆军、莱西市政协原主席苏安平等一批大案要案。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惩“小官巨贪”。崂山区午山社区“两委”原负责人王君福,采取伪造房产证明、虚增房屋面积等方式贪污、侵占国家拆迁补偿款290万元,挪用社区公款9000万元,用于个人和他人企业经营;在政府投资修建午山水库溢洪道及旧村改造工程中,收受承包商和开发商贿赂2875万元,给国家、集体和村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致使村民多次上访,社会影响极为恶劣。检察机关通过查办案件,清除巨贪,震慑了犯罪,挽回了损失。
突出查办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围绕工程建设、土地批租、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开展职务犯罪专项查办工作,依法查办职务犯罪179人。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综合运输管理处原处长姜绍升,在负责胶州湾公路养护、同三高速青岛段路面修复等工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50余万元。市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原总工程师曹晓梅,通过虚开苗木费发票,侵吞国有资金740余万元,挪用公款180余万元,用于个人购买基金和保险。检察机关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针对存在的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防止类似案件的发生。
突出查办侵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处发生在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和惠民资金管理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126人。市教育局原副局长李振江,利用职务影响,多次为请托人在教育考核、职称评定、学生入学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严重破坏教育公平。市殡葬管理所原所长高建国、丁炳山等人,将本应直接采购的石碑、骨灰盒等殡葬品,通过自设“空壳”企业加价后再销售给市殡葬管理所的方式,套取国有资产1300余万元,进行私分、发放福利和补贴,造成殡葬品价格虚高,侵害了消费者权益。通过查办这些案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成立预防警示教育宣讲团,深入70个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巡回宣讲,受教育人数1.3万余人,青岛电视台、青岛日报等多家媒体分别进行了专题采访和报道。充分发挥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先后为全市130个单位的近2万名干部职工提供廉政教育。围绕司法办案,开展专项预防调查,发出检察建议33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5700余次。选聘186名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开展系统预防活动,扩大预防工作辐射面,提高预防实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和专题报告制度,向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交预防报告14份,市检察院和城阳区院的年度报告被评为全省市级检察院和县级检察院十佳年度报告。
三、依法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监督。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4件,撤案30件,追捕追诉514人,起诉后法院已判决179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5人。黄岛区检察院在审查一起贩卖毒品案件中,发现重要犯罪嫌疑人刘强被遗漏,随即启动侦查监督程序,对刘强进行追捕追诉,查明了其涉嫌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刘强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出抗诉28件,法院已改判或发回重审20件。抗诉的刘庆、刘强非法集资案,两被告人分别由有期徒刑15年和无期徒刑改判为无期徒刑和死刑。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全面开展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三类罪犯”的刑罚执行情况,进行逐案审查和调查核实,向司法行政机关发出收监建议16件,监督对10名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依法收监执行。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158件次,监督清理久押不决案件13件40人,维护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抗诉、提请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3件,法院再审改判、调解、发回重审46件。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办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85件,有关部门采纳检察建议75件。青岛爱琪食品有限公司将工业污水随意排放,污染了土壤和地下水源,群众反映强烈。胶州市检察院接到举报后,及时向党委报告,协调督促该企业投资70余万元更新废水处理设备。同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对相关企业进行清查整顿,推动构建城乡污水处理体系,保护生态环境。
四、立足检察职能,全面加强检察环节社会综合治理
深入推进派驻检察室建设。坚持把派驻检察室作为基层治理体系和法治网络的有机组成部分,确保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全市建成派驻检察室38个,对147个公安派出所开展专项监督,移交侦查监督线索25件,纠正轻微违法行为458件;开展法律宣传763场次,受教育群众3万余人;发现职务犯罪线索88件,受理民事行政诉求550余件,依法妥善化解信访隐患800余件。市北区院派驻洛阳路检察室的经验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崂山区院派驻王哥庄检察室、即墨市院派驻鳌山卫检察室、莱西市院派驻姜山检察室被表彰为全省优秀派驻基层检察室。
认真做好涉检信访工作。积极推进涉法涉诉改革,健全控告申诉和举报案件导入司法程序等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信访渠道。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621件次。青岛京泽劳务服务公司负责人张京在劳务派遣过程中,拒不支付55名务工人员劳动报酬,引发群体上访,胶州市院在依法批准逮捕张京的同时,多次到该公司释法说理、晓以利害,最终为55名务工人员追回全部19万元工资,维护了务工人员合法权益。2014年,市检察院和市南、市北、崂山、城阳、黄岛检察院继续保持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等荣誉称号。
积极开展特殊群体帮教工作。依托“青少年维权岗”,强化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步法律援助,依法对93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为80余人提供帮教、心理矫治和劳动技能培训,帮助其尽快复归社会。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审查社区矫正案件740件,纠正执行不当案件114件,协助帮扶被矫正对象132人,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教育转化。
五、加强自身监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十五届市人大三次会议决议,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市人大、市政协先后6次视察市检察院,听取工作汇报,监督指导检察工作。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两级检察机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座谈1200余人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转交案件9件,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20件。开通检察微博和微信公共平台,及时发布重要工作动态,虚心听取意见建议。《检察日报》声音周刊栏目先后6次报道了我市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点评检察工作的经验做法。
深化检察工作改革。作为全国18个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的城市之一,加强与审判机关沟通协调,制定工作细则,依法办理刑事速裁案件71件,简化了庭审程序,缩短了诉讼时间,提高了诉讼效率。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在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重大案件20余次;启动网上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8435件、终结性法律文书626份、重要案件信息69条,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积极推进检察宣告制度,明确宣告原则、范围和程序,检察宣告案件84件。完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公开听证制度,举办听证会125场,公开听证案件150余件。探索建立第三方参与涉检信访案件化解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等作为第三方参与公开听证,化解处置信访案件18件。规范职务犯罪侦查期间辩护律师申请会见犯罪嫌疑人工作,受理侦查期间律师申请会见29次,依法许可13次,对不许可的当面出具法律文书说明理由,切实保障辩护律师会见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强化对办案活动的内部监督。完善教育自律、制度规范、风险预警、过程监控、考核查究“五位一体”的监督制约体系,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全面落实廉政风险防控、纪检监察部门跟踪监督、电子司法档案等制度,以制度促自律,靠监督促防范。建立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评查批捕、起诉、侦查等案件7394件,整改证据采信、法律适用、风险评估、文书制作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480个。加强对不立案、撤案、不捕不诉、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严防检察权滥用。
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查摆整改“四风”和司法突出问题。深入推进“五进两服务”大走访和检察官联系重大项目活动,组织检察干警走访1839个基层单位、企业和8100余名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帮助解决各类涉法涉诉问题28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3700余次。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201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视察青岛检察工作,提出了加强司法办案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的要求,市检察院认真研究落实措施,制定了加强“四个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培训实效。全市检察机关8名检察官在全省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获得业务标兵、办案能手称号,6人进入全国和全省检察机关人才库。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培训课程,获评第二批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向社会公开廉洁自律承诺。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积极配合省检察院巡视组做好巡视工作,组织基层院检察长在全市检察系统公开述职述廉。深入开展“守纪律、正检风、作表率”教育活动,加大检务督察工作力度,及时纠正司法办案、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权益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认真分析查找了青岛检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不善监督和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监督的效果有待提升;二是面对检察改革,检察干警的思想认识、能力素质准备不足,与改革的新要求存在差距;三是联系群众的渠道还不够畅通,检察工作的开放度、透明度和知晓度有待提高;四是基层基础工作仍需要加强,基层检察院人才流失的问题相对突出。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围绕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目标,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检察改革。认真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部署,紧紧围绕29项改革任务、70项具体举措,细化分解,抓好落实。特别是对检务公开、涉法涉诉信访、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人民监督员选任等改革重点,大胆探索,稳步推进。二是积极推进法治青岛建设。强化公正、程序、证据、效率意识,全面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三是积极推进平安青岛建设。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加强社会治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在突出查办大要案的同时,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加强社会化预防宣传、预防调查,完善年度报告、预防建议制度,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五是积极推进过硬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提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持之以恒地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注重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不断提升基层检察队伍素质和司法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检察机关将面临繁重的司法体制改革任务,更加需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更加需要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我们将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直面挑战、抢抓机遇,科学谋划、开拓创新,努力为全面推进法治青岛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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