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全省检察官助理招考简章》有关规定,现将报考青岛市检察系统职位有关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二、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8月1日(周四)6:40
地点: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青岛崂山区银川东路22号)南门院内,集体乘车到指定医院体检。
三、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检费用:男生380.35元,女生400.35元,由体检人员承担(医院只接受现金或银行卡支付,不接受微信或支付宝支付,请务必提前备好零钱或银行卡)。
2.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集合时体检人员自觉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并交本组引导员保管。体检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4.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从该职位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6.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录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监督电话:83016011
附件:2019年全省检察官助理招录青岛市检察系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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