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12日在青岛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建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极不平凡的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和全市高质量发展,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担当法律监督使命,全力服务 “六稳” “六保” 工作任务,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充分履行服务大局职能。深刻把握以更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和纵深推进15个攻势、加快建设创业城市的内在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司法逻辑谋划服务思路、转换服务招数,为强化“双节点”城市作用,更好融入大循环和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贡献检察力量。
跟进重大战略实施。找准检察服务的“发力点”,对标深圳上海“拿来”办法为我所用,把握立法原意创新打法增加服务供给,制定完善服务疫情防控、双招双引、创新创业和上合示范区、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建设等意见、方案24个,做新做实检察服务线上线下平台,牵头建立胶东五市检察机关一体化协作机制,增强服务大局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把营创法治营商环境作为重点,“逆茬刮鳞”创新办法路径,探索办理了全省首例支持民营企业“民告官”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为企业免除罚款250万元。针对土地 “批而未供、供而未用”问题,在全市开展闲置土地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督促行政部门调查认定闲置土地6600余亩,现已动工2826亩、回购1008 亩、收回出让金1.8亿余元。强化检察长和工作专班统筹指导作用,对重大涉检事项、重要敏感案事件的办理,坚持顶格协调推动,确保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投资胶州的某外地企业,因两大主要股东相互举报经济犯罪,分别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案件主要起因于占股最大的外籍股东与其他股东的矛盾纠纷,而且涉及十几家民营企业,应当依法妥善处理。检察长多次出面协调并组织专班深入调查、释法说理,最终促使双方消除分歧、理顺利益关系,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两起案件不起诉,保护了企业生存发展,股东表示将继续扩大在青投资。
聚焦攻坚强化司法保障。为疫情防控和企业恢复发展服务,妥善办理涉企疫情案件56 件,5 起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为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保驾,依法打击强揽工程、阻挠施工,严重扰乱生产经营秩序犯罪398人。为打造创新创业“热带雨林”助力,牵头建立司法机关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起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和涉及关键核心技术、经营信息等犯罪95人。为金融安全护航,严惩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证券期货等犯罪748人。牵头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等部门建立健全线索移送、提前介入、追赃挽损等协作机制,防范经济金融风险向社会政治领域传导。为美丽青岛建设添彩,深化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和社会化治理相结合的生态检察模式,从严惩处污染环境、非法采矿和捕杀交易野生动物等犯罪115人;办理生态环保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13件,提起诉讼11件。在办理崂山大河东湿地保护公益诉讼案过程中,积极借助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专业力量,督促相关部门有效修复生态,被纳入全国指导案例。办理的全省首例以“劳务代偿”折抵环境损害赔偿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有效破解“一罚了之”的执行难题。
着力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坚持保企业就是保发展,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同等对待、平等保护。深化落实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11条办法,依法打击侵犯企业利益犯罪,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对涉企执法司法行为监督,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 “挂案”专项清理,排查并督促结案“销号”17 件,监督撤销刑事介入经济纠纷等不当立案21件;办理涉企虚假诉讼和维权监督案件221件。对涉罪民营企业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加强法治教育,促其认罪认罚,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变更为非羁押强制措施或判缓刑的及时提出建议,不捕不诉率均高出全部刑事案件占比10个以上百分点,建议变更强制措施或适用缓刑83人。针对小微企业涉税犯罪高发问题,建立涉税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办案机制,对数额不大、认罪认罚且及时补缴税款的47名民营企业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发出检察建议促其守法经营,助推企业健康发展。
二、担当维护稳定使命,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青岛建设。坚持打击和防范并重,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积极参与推进社会治理和市域治理现代化,在“中国之治”青岛实践中切实发挥职能作用。
突出打好扫黑除恶收官决胜之战。依法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3人、起诉226人,严惩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团伙12个。与公安、法院等合力推进 “六清” 行动,加大力度保质增效、加快节奏如期清零。依法监督立案和追捕追诉15人,不捕不诉10人;改变移送审查案件定性20件41人,法院判决的案件全部为有罪判决,无一改变定性。坚决落实市检察院审查把关和办案人监督背书制度,深挖移送涉黑恶及“保护伞”线索87条,督促查封扣押冻结和处置涉黑恶财产5900余万元。结合办案发现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97件,着力推动行业监管、乱点整治、基层治理等长效机制建设。针对冯立国等17人涉黑犯罪暴露出的港口货运管理等方面问题,督促市主管部门全面排查整改,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以检察建议推动面上问题解决,发出规范行政监管行为和执法司法活动检察建议298件,着力从制度机制上促进解决普遍性、深层次问题。针对有的食品药品、环境资源类刑事判决,未对被告人适用禁止令和从业禁止等问题,组织全市排查、发现同类线索39条,全部向同级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予以纠正。以检察公开听证消弭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司法公信的疑虑,组织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公开听证363场,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更直观的方式实现。以检察和解修复社会关系,依法促成刑事和解和民事行政申诉和解291件。市民郝某与单位劳动争议,对仲裁和三级法院裁判不服、申请监督。检察机关综合考量劳动者权益和企业生产经营,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和镇街代表参加公开听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以有效解决信访问题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坚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所有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回复,办理各类来信来访6307件,依法妥善化解信访积案27件,5年以上积案全部“清零”,继续保持赴省进京上访“零登记”。
切实强化反腐败职能作用。认真落实监检办案配合制约 的政治要求、法定责任,创新完善案件介入、移送、庭审等“六同步”制度,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60人,已提起公诉 42人;提前介入55件次,补充完善证据千余份。依法起诉了河南省原副省长徐光等31起大要案件。积极履行直接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职责,依法核查21件,立案侦查5件。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坚持
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用情做好民生实事,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温度、检察情怀。
有效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紧盯“舌尖上安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146人,建议移送刑事案件35件。依法办理的王春峰等15人制售市值近5000万元假药案,准确认定犯罪事实,促成被告人认罪认罚,全部清查了涉及多个省市的药品流向。针对学校周边、农贸市场、食品外卖和居民小区售水机安全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41件,督促职能部门整改问题25个。紧盯“钱袋子安全”,持续加大对非法集资、传销和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力度,依法起诉488人,协助或督促追赃挽损20亿余元。紧盯“头顶和脚底安全”,结合打击高空抛物、盗毁井盖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及时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市城管局牵头三十多个单位,深入排查铸铁窨井盖失盗、水泥窨井盖破损等安全隐患问题,强化落实管护责任,并对全市86万个窨井实行 “一盖一码”管理,让市民出行更踏实、更安心。
全面加强专门群体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5人。对犯罪轻微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捕不诉129 人,对应当从严惩戒的起诉47人。开展 “守护校园安全”专项监督,督促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规定。首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线上参学模式,打造体验式法治 “云基地”“云课堂”,访问量30余万次。切实维护农民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合法权益,依法办理请求支付劳动报酬、赔偿金、赡养费等监督案件165 件,支持起诉217 件,帮助追讨962 万余元。严惩针对老年人的网络电信诈骗和利用药品保健品等实施的诈骗犯罪。魏天奇等人通过网络获取个人信息,假冒医师以冒充的特效药骗取数千名老年病患4000余万元,检察机关在依法起诉的同时,促使被告人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维护被害老年人利益。有效衔接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加大涉农、扶贫领域犯罪惩治力度,及时返还受害群众涉案款物,司法救助因案致贫返贫群众477人490万余元。
持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注重换位思考、理解当事人感受,严格控制刑事案件退补次数和延押时间,要求办理和监督的所有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尽早结案。结合开展“我爱青岛·我有不满·我要说话”民声倾听主题活动,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电和视频等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解决涉法涉诉问题1370个。升级检察服务 “线上模式”,疫情以来通过非接触方式,不间断为社会提供控告申诉、案件查询、法律咨询等服务1.3万余次;安排律师远程会见、异地阅卷等 619件次,有效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四、把握公平正义价值追求,全面加强法律监督。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深化与司法执法机关监督配合,在全省率先与市中级法院出台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监督职责,合力维护司法执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强化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全年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624人、起诉7701人。完善落实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工作机制,推行刑事诉讼各环节全流程监督背书制度,依法监督立案160 件、撤案178 件,追捕追诉347人,纠正滥用强制措施、非法取证等侦查违法459件次;落实“少捕慎诉慎押”要求,不捕不诉率和以非羁押方式起诉的案件比例,进一步提高6.99和4.93个百分点。拓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适用率和量刑检察建议采纳率分别达到90.45%和99.38%。依法提出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62件,法院已审结32件,改判和发回重审29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综合运用 “派驻+巡回检察”和远程监督等方式,督促整改监管隐患64处,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等刑罚执行、监管违法135件次,监督财产刑执行和指定监视居住、强制医疗违法案件158件,纠正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59人次,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37件39人。
有效发挥民事检察定纷止争作用。突出裁判结果监督,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13件,提出或提请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10 件,法院再审改判、撤销原判或发回重审、调解结案70件。市民高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判对他人七年前的800余万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检察机关受理监督申请后,全面调查核实,从相关部门海量信息中筛取到其当时签字样本,经司法鉴定,证实担保书上的高某签字系伪造,遂依法提出抗诉,法院再审改判高某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加强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针对适用程序错误、超期审理和执行违法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82件,法院全部采纳。深入开展虚假诉讼领域专项监督,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33件,法院裁定再审30件。办理的全省首批 7起涉黑恶“套路贷”监督案件,法院再审全部改判。
着力促进行政行为和行政诉讼活动依法规范。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190 件,同比上升198.9 %。其中生效行政裁判监督、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行政执行监督案件分别上升102.8%、177.7%、233.7%。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的意见》,发出检察建议746件,回复采纳率100%。针对一些行政争议起诉被驳回和讼争未解、案结事难了等问题,开展促进实质性化解工作,成功化解行政争议331件,居全省首位。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办理黄岛某纺织机械厂不服安监部门行政处罚监督案过程中,充分考虑诉讼周期长和疫情对企业生产的影响,依法督促其彻底整改并帮助复工复产,促成安监部门撤销行政处罚,达到了案结事了政和的良好效果。
扎实履行守护公共利益职责。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实现维护公益的最佳司法状态,立案办理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07件,启动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356件,提起公益诉讼33件,绝大多数问题在诉前得以解决。集中开展平安青岛建设、生态环保、食品药品等多领域专项监督,发现公益诉讼线索575 件,立案196 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51件。积极把握立法精神,探索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卫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新领域案件。通过办理危化品运输车辆 违规进入限行区域公益诉讼案件,督促公安机关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理顺监管执法体系,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五、落实 “四化”要求,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 职业化建设的重要指示,坚持不懈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全面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 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 “第一议题”和专题“述理论、述政策、述典型”等制度,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围绕中央决策和省市委、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来谋划和推进工作,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省检察院报告重大事项29件次,主要领导批示16件次。
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深化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健全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机制,新入额检察官19名、退出13名。建立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全面考评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兑现奖惩,真正让检察官工作有压力、有动力。强化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及部门负责人监督责任,实化入额领导干部直接办案标准,两级院领导带头办案2762件,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147次。强化科技赋能、智慧强检,全面实现远程提审和出庭、视频接访、网上办案和案件流程、质量监控等工作信息化,自主研发的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智慧辅助系统,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
着力增强队伍素质能力。围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专 业化、开放型“三化一型”干部目标要求,聚焦提升司法实务能力,分级分类开展线上线下正规化教育培训,推行领导干部上讲台和检察官教检察官制度,组建20支跨院际、跨层级的专业化办案团队,努力培育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工匠”和“大师”。全市有69人入选省级以上检察业务专家和人才库,26个案例入选全国、全省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24篇理论与实务研究成果在权威期刊发表。
持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司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纪律作风和顽瘴痼疾等专项教育整治。严格执行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三个规定”,落实全员覆盖、逐案背书等制度,记录报告有关事项607件。坚持全面从严治检,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监督,“零暂存”处理检控类线索40件,全市检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分6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2人。
六、坚持人民监督制度保证,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切
实增强接受监督意识,虚心倾听人民声音,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自觉在人民监督下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全面落实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精神,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逐项梳理审议意见和代表意见建议,依法全部办结并反馈48件,办理重点交办事项6件。探索检察建议与代表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协助驻青全国、省人大代表提交建议,推动有关问题解决。持续加强与代表经常性联系,深化专班专人联系代表团及代表和多形式汇报工作等制度,邀请专题视察、指导检务活动428人次。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市政协和政协委员通报工作,全部办结并答复委员提案2件。邀请政协委员参与重点申诉案件接访、公开听证等活动,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262件。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联络,两级院邀请184名工商界人士参与“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自觉以公开促公正。增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效能,强化手机、网络等平台建设及应用,拓宽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主要办案数据,即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重要案件信息等累计2.4万余条。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和融媒体建设,在中央、省市级权
威媒体刊发稿件274篇,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举办检察开放日等活动27场次,促进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践行党和人民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市检察工作有了新进步。19项经验做法被上级肯定推广,33个集体、52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市检察院在全省系统考核中继续保持领先位次,即墨区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市检察院杨晓颖同志获评“齐鲁最美检察官”。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各级党政机关、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对标全市发展战略,检察服务保障的前瞻性、精准性有待进一步增强;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司法办案的理念方式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够,某些领域的法律监督工作还相对薄弱;队伍整体结构和素质能力不适应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要求仍需不断深入。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持续加力解决。
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今年是 “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 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 “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不断提升思想方法、改造工作方法,强化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坚决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省检察院工作要求,努力为全市以更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更实的检察保障。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强化政治统领,自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各项检察工作,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更加有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 “十四五”规划目标,完善司法保障措施,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和高质量发展大局。深入推进平安、法治建设,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更好发展。用心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做好民生检察工作。积极防范化解矛盾风险,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建设。
——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守客观公正立场,深化“谦抑审慎”“监督共赢”等司法理念,强化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大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在更深层次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促进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以学习实施民法典为契机,进一步增强队伍专业素能和职业素养;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促进工作模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抓好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设,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砥砺初心使命,忠诚履职担当,为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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