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日期:2020-08-12 18: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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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16日在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建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以来工作回顾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决贯彻市委“学深圳、赶深圳”和发起15个攻势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在服务“搞活一座城”、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进程中取得新成效。

一、紧紧围绕重大战略实施,着力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市大局,深化平台思维,创新服务方式,为落实国家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整合要素资源,搭建服务平台。聚焦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和建设上合示范区、自贸试验区等重大战略,积极跟进15个攻势,出台实施了9个服务意见131项措施,其中服务保障民营经济“11条办法”,被纳入全市“双招双引”配套措施。着眼营创“三化三型”发展环境,统合所有检察监督职能,搭建线上线下综合服务平台;与法院、司法局共建上合示范区法律服务中心,积极参与“法智谷”“金智谷”建设。对接经略海洋等攻势,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17家中央媒体集中宣传报道。

充分发挥职能,助力攻坚硬仗。围绕建设国际贸易航运金融创新中心,突出护航金融安全,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312人,与法院、公安机关制定涉众型非法集资案件指导意见,配合追赃挽损9730余万元。发挥全国检察机关证券期货犯罪青岛办案基地优势,加大相关犯罪惩治力度。某基金经理蒋宁利用未公开信息非法获利,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14亿元。围绕“高端制造业+人工智能”和科技引领城建设,突出保障科技创业创新,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48人,起诉阻挠园区建设、扰乱生产经营秩序犯罪139人。围绕乡村振兴和国际时尚城建设,突出污染防治,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52人,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偿损害赔偿金等3793万元。在办理某公司非法进口“洋垃圾”案件过程中,积极促成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将260余吨“洋垃圾”自费退运出境,彻底消除了危害。

落实平等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讲究办案方式方法,助推壮大民营经济和国有企业改革,让企业放心投资、一心发展。制定涉民营企业办案标准,统一指导重大案件及监督事项的办理,对涉罪民营企业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不捕不诉57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或作宽缓处理36人。加强对涉企执法司法行为监督,办理企业维权监督案件181件,纠正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违法扣押、查封,以及违法变卖资产、变更股权等行为119件,监督撤销刑事案件45件。某韩资企业未经报批购买盐酸20余吨,被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立案侦查,检察机关调查认为该企业购买盐酸用于设备除锈,依法可不以犯罪处理,遂监督侦查机关撤案,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企业守法经营。

回应群众关切,用心保障民生。聚焦“舌尖上的安全”,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31人;针对“毒豆芽”“黑外卖”发出检察建议43份,督促处罚不法业户71家、责令退市或纳入从业“黑名单”21家。聚焦城市品质改善提升,督促拆除违建近万平方米,恢复公共绿地等场所50余处,整治非法排污问题24个。石老人沿海7个老旧小区污水多年直排入海,检察机关根据群众反映,及时启动公益诉讼调查,督促有关部门进行了全面截污整治,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专题报道,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聚焦弱势群体保护,坚决打击救济、扶贫领域和侵害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犯罪823人,救助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208人354万元;运用各种法律措施,帮助农民工追索“血汗钱”。某外地建筑公司负责人薛某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批捕,企业也陷入困境,检察机关通过法律政策教育,促其认罪悔过、积极筹款,支付了159名工人480余万元欠薪,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侦查机关将其变更为取保候审措施,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又保障了企业生产经营。

二、紧紧围绕维护稳定职责使命,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岛法治青岛。全力投入平安青岛建设攻势及“雷霆”系列行动,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和市域治理,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突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完成安保维稳重大任务。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709人、起诉12140人。以高度政治自觉,切实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安保维稳工作,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安全犯罪。以强烈使命担当,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落实黑恶案件市检察院审核把关和检察长出庭公诉涉黑犯罪等制度,确保打击力度、质量和效果。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74人、起诉353人,移送涉黑恶及“保护伞”线索187条,监督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恶财产7000余万元,年内受理审查起诉的案件全部起诉到法院。以扎实工作成效,增强群众安全感,起诉故意杀人、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433人;抢劫、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492人;依法办理了潘壮壮等人建立1300多个非法网站,搜集刊登负面信息敲诈勒索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新型犯罪案件,维护了社会平安稳定。

强化检察环节综合治理,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坚持把修复社会关系,化戾气、促和谐贯穿办案全过程,依法促成刑事和解160人、民事行政申诉和解15件。在办理全省首例超过法定时限、最高检不予核准追诉的抢劫杀人案过程中,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促成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获得了被害人亲属谅解。深化重点人群和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142份,监督收监判实刑未入狱罪犯15人,建议强制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7人,配合整治公共场所39处。加强信访和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工作,创新“一个标准、二类审批、三项告知、四种答复”工作法,对群众来信全部在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回复。办理各类信访8585件次,妥善处置涉法涉诉3293件次;上级交办信访积案全部化解,继续保持赴省进京上访“零登记”。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推动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和校园安全督导制度化,建立全省首个“未检护航”网站。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45人;起诉未成年人犯罪121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92人,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137人。

深化衔接配合,发挥反腐败职能作用。健全与市监委工作衔接和案件会商等制度机制,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05人,决定逮捕63人,已提起公诉83人,其中县处级以上13人。依法办理了指定管辖的江苏省原副省长缪瑞林职务犯罪案件。认真落实新修订刑事诉讼法、检察院组织法对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14类职务犯罪的规定,依法受理32件,核查12件,已立案侦查并起诉1件。

三、紧紧围绕公平正义价值追求,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坚守客观公正立场,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探索构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标准体系,切实加强对刑事诉讼全过程的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54件、撤案119件,追捕追诉545人,不捕不诉4507人;对重大敏感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77件,监督纠正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186件次;严格逮捕条件,减少诉前羁押,捕后不诉和判轻刑率下降到0.2%和0.7%。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1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30件。对10914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量刑建议8460人,平均适用率、法院采纳率均居全省首位。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依法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等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168件次,督促整改监管不规范问题32项;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释放或变更为非羁押强制措施575人。

做强民事检察。办理民事裁判监督案件567件,提出或提请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58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或调解结案89件。加大对违法送达、保全和适用程序错误等行为的监督,发出检察建议402件,法院全部采纳。积极回应社会对执行问题的关切,办理执行监督案件34件,纠正执行违法32件,起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17件。聚焦“假官司”“套路贷”问题,集中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77件,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52件,法院裁定再审42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28件。办理的全省首例司法确认领域虚假诉讼监督案,为企业避免损失500万元。

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政裁判监督案件71件,提出或提请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4件。提出纠正行政审判和执行违法检察建议79件,法院全部采纳。助力高效青岛建设,积极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46件,督促整改问题306个,对促进依法行政,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崂山区检察院针对非法占地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明确执行主体,督促综合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388件,启动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359件,提起公益诉讼28件,法院已审结19件,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维护公益目的,创新诉前联席会议和整改撤案等制度,督促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使绝大部分问题在诉前得以解决。淄阳河沿岸垃圾污染水源、侵占河道问题严重,检察机关发出限期整改检察建议,因行政主管部门未及时整改,依法对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审理期间,当地政府开展综合整治,十几年的流域污染问题得到解决。检察机关遂依法撤回起诉,实现了良好监督效果。坚决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督促责任主体履行修复、补偿责任,补种生态林9200余株,回收清理固体危险物近万吨,修复污染土地、海域生态和复垦耕地390余亩,追收国有财产及修复治理费用6400余万元。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由李沧区区长起诉、市中院院长主持审判的全省首例区政府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积极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难题。

四、紧紧围绕激发内生动力,深化检察改革创新。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刑事诉讼法、检察院组织法和检察官法,加大改革和工作创新力度,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发展。

深化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重构内设机构职能,市检察院组建专责办案的10个检察部,两级检察院内设机构精简三分之一,一线办案力量增加7.2%。细化检察官权力清单、司法责任认定等配套措施,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要求,两级检察院领导直接办案2640件,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审议案件302件次。

创新办案机制。准确把握检察建议纳入法定监督的立法意义,构建流程再造、实效跟踪等监督机制。发出各类检察建议1192份、同比上升45%,到期回复和采纳率分别达到99%和97.6%。制定“捕诉一体”刑事办案规程,办案期限平均缩短8.5%,退回补充侦查率下降6.5个百分点。出台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息诉标准,决定不支持监督申请313件,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

强化“智慧青检”应用。建立“线下标准制定+线上案件办理”管理体系,实现办案程序、审批流程、文书模板等工作标准在信息系统中配置和运行。自主研发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系统,项目获评2019IDC中国数字化转型创新大奖;创建公益诉讼线索采集管理平台,入选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十佳创新案例”。

五、紧紧围绕升级法律监督能力,强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重要指示,守初心、练精兵、强作风,夯实检察事业发展基础。

深化主题教育,铸牢忠诚检魂。实施理论学习、政治轮训标准,健全基层党建机制,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培训常态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守政治纪律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强化素质培养,提升能力水平。落实“三化一型”干部建设要求,实化“三述”活动标准,举办业务培训、实战竞赛507期(次),组建专业办案团队79个。坚持典型引路稳阵地,及时总结推广优秀典型经验,全市有47人入选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和人才库,41件案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件或指导性案例,18项经验做法被上级肯定推广,50个集体、46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市检察院在全省系统综合考核中继续保持领先位次。

坚持全面从严,狠抓纪律作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工作落实年”等部署要求,完善公务保障标准,严控会议、文件和检查频次。结合巡视、巡察、督察,深入查摆整改问题,建章立制24项,并对4个基层院开展巡察。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廉政谈话135人次,党纪政务处分3人,及时处置检控类信访线索71件,确保“零暂存”。

六、紧紧围绕提高司法公信力,健全自觉接受监督机制。坚持把权力行使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自觉在接受监督中开展工作,保证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落实定期报告工作和重要部署、监督事项及时报告报备制度。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分工联系代表团,多形式经常汇报工作。积极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参与检察活动52次。用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市人大常委会批转事项26件,由分管院领导带队逐一面复。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积极向市政协通报情况,参加党外人士座谈,与市工商联建立服务民营经济工作机制,邀请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视察调研510人次,听取意见建议58条,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2件。

积极构建良性互动监督关系。加强与相关执法、司法部门沟通协调,与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建立三方联动机制,全方位保障律师代理、会见、阅卷等执业权利。邀请特约检察员参与办案120人次、人民监督员监督履职63人次。

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及时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和重要案件信息,信息公开率保持100%;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各界代表来院参观、座谈,零距离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努力争取理解支持。

七、紧紧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检察环节各项工作。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应变,用心履职,确保司法办案不间断,监督标准不降低,服务大局更有效。

转变办案方式,科学应对疫情影响。创新检察工作“线上模式”,通过远程视频提审、庭审等起诉刑事案件1242件。通过“电话办、邮寄办、智能办”,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71件。深化“我爱青岛·我有不满·我要说话”民声倾听主题活动,处理来信和电话、网络信访1143件。通过非接触方式,为律师提供预约查询、电子卷宗转交等执业便利。

正确适用法律,依法办理涉疫情案件。统筹研判和指导办理涉疫情犯罪案件,在体现依法从严的同时,坚持区别对待,准确把握定性和法律适用标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涉疫情案件52件。妥善办理涉疫情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争议案件44件;办理野生动物保护、防疫物资回收等涉疫情公益诉讼13件,督促加强源头防范和系统治理。

积极担当作为,有效服务复工复产。开辟涉企案件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坚决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强化对涉企案件检察监督,帮助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在办理桑某诈骗口罩款26.5万元案过程中,积极帮助被骗企业采购防疫物资,该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做法,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和市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办法、市委深改委审议通过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意见和深化监狱检察改革等文件,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报告,市政府持续加大经费、装备等保障力度,市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带动各界对检察机关进行民主监督,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提出许多宝贵意见,给予了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落实新时代司法理念有差距,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谋划推动工作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15个攻势的针对性、实效性需不断增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的工作方法还要不断创新;对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法律监督工作存在不少短板,创新路径、破解难题的方法还不够多;队伍结构和整体素质不适应的问题仍较突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纪律作风“宽松软”现象仍时有表现。对这些问题,我们要持续用力解决。

2020年主要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市以更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攻坚之年。全市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岛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提升思想方法、改造工作方法,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增强检察自觉、体现检察担当,全力服务“学深圳、赶深圳”和15个攻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更加自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检察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更加有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涉疫情各类犯罪,加强社会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建设平安稳定的“和谐家园”。

——更加高效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紧跟“学深圳、赶深圳”和15个攻势纵深突破,统筹依法防控疫情和保障复工复产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服务职能,让企业、企业家放心舒服,为加快恢复经济社会发展营创一流法治环境。加大对涉民生各类犯罪惩治力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

——更加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责。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部署,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和措施,加强对各类诉讼活动和执法司法行为的监督,支持企业依法维权,督促公共政策兑现,促进依法行政,维护法治权威和公平正义,深入推进法治青岛建设。

——更加系统深化检察改革。以流程再造提升司法办案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推动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强化创新成果的提升应用,为发展新时代检察事业提供科技支撑与引领。

——更加从严抓好队伍建设。深化“三化一型”干部队伍建设要求,不断提升检察人员学习能力、专业精神、探索勇气,在“学深圳、赶深圳”中增长本领,在疫情防控中锤炼队伍。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新成效推动检察工作新发展。

各位代表,今年注定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对标新要求、应对新挑战,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担当,努力为“搞活一座城”,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贡献更多更优的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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