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段连才4月16日在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段连才介绍,在过去的五年,检察工作在职能系统性重构、格局重塑性变革中奋楫前行。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忠诚履职、务实进取,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
青岛检察主动融入重大战略实施,聚焦新旧动能转换、上合示范区、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等重大决策部署,出台服务意见56个,细化措施768项。严惩欺行霸市、强揽工程等扰乱生产经营秩序犯罪232人,深入258家企业、83个在建项目开展法律服务;严惩金融诈骗、非法集资、洗钱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286人,配合追赃挽损26.5亿元;牵头建立胶东五市检察机关一体化协作机制,联合潍坊、威海检察机关办理了墨水河治理、增殖放流修复海洋生态等案件;依法惩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涉疫情犯罪109人,助力依法战疫。
聚力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严惩侵犯商标权、专利权和商业秘密等犯罪769人,依法审慎办理科研领域技术人员案件21件,探索建立涉知识产权行政违法、刑事追诉、民事追责“一案三查”模式,办理相关案件525件。依法惩治骗取出口退税、逃汇骗汇、走私等犯罪1804人。
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与市民营经济局、工商联建立协作机制,常态化联系商会和行业协会160家。严厉打击侵犯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1722人,督促清理涉企刑事“挂案”76件,纠正涉企刑事立案和民事行政裁判、执行不当143件。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协同完善监检衔接配合机制,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01件,已起诉277件,其中原省部级干部3人、厅局级干部22人、县处级干部33人。与市监委、法院密切配合,全国首次向境外申请诉前保全,对潜逃境外已死亡的贪污犯罪嫌疑人张正欣,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立查司法人员涉嫌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犯罪13人,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力。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青岛建设
青岛检察聚焦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全力投入市域社会治理,好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的各项工作。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批捕各类刑事犯罪22705人、起诉54191人。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114人,办理盗窃、危险驾驶等多发性犯罪29285人。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真诚认罪悔罪的,依法从宽处理33838人,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99.2%,一审服判率超过98.5%,最大限度减少对抗、促进和谐。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批捕涉黑涉恶犯罪418人、起诉994人,严惩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84个。依法监督立案和追捕追诉126人,改变定性184人。着力打伞破网,发现并移送涉黑恶及“保护伞”线索639条。
助力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以检察办案促进社会治理,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1270人,守护清朗网络空间。以典型案例引领社会治理,依法准确认定21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法治精神。以检察建议推动社会治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6649件,当好法治参谋。以检察普法助推社会治理,深入社区、企业、农村、学校开展法治宣传1420场次、受众111万余人次,让尊崇法治成为自觉。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用心用情解民忧办实事
持续关注群众“头顶”“脚底”“舌尖”安全,严惩高空抛物、窨井伤人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犯罪604件,协助取缔违法业户136家。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958人,办理环保公益案件469件,督促修复耕地、林地、湿地和山体1890亩,关停污染企业29家,追缴生态修复费用5592万元。
关爱特殊群体。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从严惩处1252人。对未成年人犯罪“最大化保护”,依法不捕不诉583人,封存犯罪记录486人,引入社会专业力量教育矫治717人,30人考入大学,市检察院被最高检评为全国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示范单位。选派161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363场次,全市未成年人犯罪同比下降48%。
强化法律监督,全力守护公平正义
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等检察司法新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坚持追诉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依法监督侦查活动违法1731次,监督撤案767件。监督立案777件,追捕追诉2973人,法院已判决2729人;提出刑事抗诉259件,法院已改判或发回重审215件;创新“派驻+巡回”检察机制,监督纠正监管违法问题849个;监督纠正“减假暂”不当案件711件;监督财产刑执行549件,已执行1亿余元,不让法律“打白条”。
坚持监督纠错与维护裁判权威并重,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强化生效裁判监督,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214件,法院已改判或发回重审187件。强化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监督,纠正保全措施不当、适用程序错误等1607件,纠正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382件。强化虚假诉讼监督,依法纠正“假官司”“假调解”120件。支持法院正确裁判,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1370件。
坚持“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发出促进依法行政、督促执行的检察建议1329件,助力解决行政决定执行难、周期长等问题。会同行政执法机关办理非法占地案件98件,督促整治长期违建34处。强化对行政裁判和审判活动监督,办理相关案件834件。运用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等方式,促成503件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坚持守护公共利益,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聚焦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27件。坚持把诉前解决问题作为最佳状态,建立诉前联席会议、整改撤诉等制度,诉前整改1687件,占97%;提起诉讼140件,法院已审结107件,全部支持诉讼请求。探索公益损害赔偿制度,追缴赔偿金7560万元,最大限度实现公益目的。针对群众关注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问题,探索办理全国首例公益诉讼案件,会同有关部门修复八大关景区、老沧口建筑等历史文物古迹29处,擦亮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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