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至6月青岛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公布


[日期:2022-08-05 10: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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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至6月,青岛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和市委决策部署,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根据最高检、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办案数量平稳,办案质量提质增效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6 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859件2511人,同比分别下降29.48%和下降28.42%。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1033件1268人,同比分别下降35.7%和下降36.9%。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1152人,同比下降17.9%,不捕率47.6%,同比上升6.5个百分点。

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案件5781件7603人,同比分别下降11.4%和下降16.2%。经审查,共决定起诉5074人,同比上升2.1%;决定不起诉1794人,同比上升48.1%,不起诉率26.1%,同比上升6.5个百分点。

受理审查起诉人数排名前5位的罪名是:危险驾驶罪1854人,占受理总人数的24.3%;盗窃罪918人,占受理总人数的12.1%;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720人,占受理总人数的9.4%;故意伤害罪486人,占受理总人数的6.3%;诈骗罪451人,占受理总人数的5.9%。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2022年1至6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5759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0.1%。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3223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3182人,占提出总数的98.7%,同比上升1.56个百分点。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建议3198人,采纳率为99.2%,同比下降0.32个百分点。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1.立案监督。2022年1至6月,青岛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326件,同比上升50.9%;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321件,占监督数的98.4%,同比上升11.89个百分点;2.纠正漏捕、漏诉。2022年1至6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46人,同比下降32.3%;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256人,同比上升126.5%;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2年1至6月,青岛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80件,同比下降10%;已纠正441件,占提出数的91.9%,同比下降3.72个百分点;4.刑事抗诉。2022年1至6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23件,法院同期审结7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7件,同比上升15.4个百分点;5.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2年1至6月,青岛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6件次,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36件,占提出数的100%,同比上升14.3个百分点。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2年1至6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121人,同比下降28.4%,同期已纠正121人,占提出数的100%;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206件,同比上升104%,同期已纠正206件,占提出数的100%;书面提出纠正强制医疗违法案件5件,同比增加3件,已纠正5件,纠正率100%;书面监督纠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违法案件7件,同期已纠正7件,纠正率100%;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394人,同比上升171.7%,同期已纠正394人,占提出数的100%;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95件,同比上升132.1%(去年同期84件),同期已纠正194件,占提出数的99.5%。

(五)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2年1至6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4人,同比下降42.9%。

二、民事检察办案量上升,依法能动履职监督效果良好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2年1至6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397件,同比上升28.1%。提出抗诉17件,同比上升183.3%;法院同期审结6件,再审后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共6件,占审结数的10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5件,同比下降3.9%,法院同期裁定再审22件,占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数的88%;法院同期改判24件,同比上升14.3%,占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数的96%。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6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535件,同比上升48.2%。同期审结518件,提出检察建议435件,同比上升36.4%,占审结数的84%;法院同期采纳429件,占提出建议数的98.6%。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6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74件,同比上升379.5%。同期审结372件,其中提出检察建议355件,同比上升810.3%,占审结数的95.4%;法院同期采纳345件,占提出建议数的97.2%。

(四)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2年1至6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29件,同比上升20.8%;对民事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2件,同比下降33.3%。

三、行政检察办案量上升,监督效果不断强化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2年1至6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案件121件,同比上升152.1%。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同比上升400%,法院同期裁定再审2件;公开听证14件,同比上升180%;针对行政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内容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数51件;息诉、化解行政争议数15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6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03件。同期审结115件,提出检察建议99件,占审结数的86.1%;法院同期采纳99件,占提出建议数的100%;公开听证3件;息诉、化解行政争议9件。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6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60件。同期审结264件,提出检察建议250件,占审结数的94.7%;法院同期采纳268件,占提出建议数的107.2%;公开听证32件,同比上升60%;息诉、化解行政争议13件。全市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共办理相关案件58件,发出检察建议58份,采纳率100%。

(四)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 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2022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实体经济案件 160件,发出检察建议151件,相关单位全部采纳,主动护航实体经济发展。共办理涉城市更新及城市建设领域案件31 件,发出检察建议18份,相关单位全部采纳,有力服务保障城市更新及城市建设。

四、公益诉讼落实重点任务,办案效果持续提升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2022年1至6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线索478件,同比下降42.5%。立案451件,同比下降23.7%,占受理总数的48.6%,其中民事类立案46件,同比上升7%,行政类立案405件,同比下降26.1%。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2年1至6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办理诉前程序案件430件,同比下降24.6%,占立案数的95.3%。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49件,同比上升32.4%,占11.4%;行政公益诉前程序381件,同比下降28.5%,占88.6%。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58件,占36.7%;食品药品安全领域49件,占11.4%;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6件,占3.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4件,占0.9%;其他领域192件,占44.7%。

(三)工作机制落实情况。持续推行公益诉讼巡查机制,开展公益诉讼巡查405次,摸排线索437条;深入落实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56件次;落实公开听证“应听尽听”原则,举行公开听证54次;积极适用劳务代偿制度,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与新宣办紧密协作加强宣传,国家级媒体报道工作经验27次,省级媒体报道22次,市级媒体报道37次。

(四)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2年1至6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35件,同比上升169.2%,占立案数的7.8%。其中,民事公益诉讼35件,同比上升218.2%,占提起数的100%。法院作出一审裁判17件;判决支持17件,占裁判案件的100%。

(五)办案效果。2022年1至6月,青岛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挽回、督促修复、清理林地、湿地、草原、水域22.5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8处;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3公里;督促处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5922.2万吨;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占地面积101.59亩;索赔民事公益损害赔偿金1454.97万元、治理恢复费用29.05万元;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的价值981.732万元;督促收回被套取或冒领的社保资金48.09万元;督促查处、收回销售、流通中的假药和走私药品256公斤。消除公共安全隐患699处;保护个人信息11347条;拆除非法占地建筑物24988.5平方米;关停或处罚餐饮商家32余家,对餐饮从业人员实行从业禁止17人;对1处国家级文物、2处省级文物、1处市级文物、3处区级文物、5处英烈纪念设施进行了跟进保护。

五、涉未刑事检察从严管控,全力提升工作质效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2年1至6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37人,不捕79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捕40人,不捕42人,不捕率51.2%,同期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47.6%。与同期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相比高低增加4个百分点。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6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决定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39人,不起诉63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35人,不起诉36人(其中相对不起诉34人,占不起诉总数的94.4%),不起诉率为50.7%,同期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为26.1%。与同期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相比高低增加25个百分点。附条件不起诉62人,同比上升106.7%。同期,青岛市检察机关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34件,同比下降2.9%。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2年1至6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开展社会调查477次,同比上升99.6%;犯罪记录封存21人,同比下降16%人;开展亲情会见10次,同比下降75.6%次;开展一般预防129次,同比上升87%。

六、控申工作推进诉源治理,加强司法救助力度

2022年1至6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775件,同比下降12.9%;受理国家赔偿类案件2件,同比下降71.4%;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12件,同比上升52.2%(去年同期205件);提起救助312件,同比上升51.5%(去年同期206件);发放救助金469.1万元;对刑事被害人的未成年近亲属、残疾人、军人军属等其他当事人,开展救助36人,同比下降36.8%(去年同期57人)。受理阻碍律师执业权利案件53件,纠正违法36件。

七、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2022年1至6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受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审查逮捕案件4件4人。检察机关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5件6人,对移送审查起诉的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审结4人,占受理人数的66.7%,同期总体审查起诉案件审结率为28.6%。其中,决定起诉2人,占审结数的50%。 同期,检察机关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1件次(同期总体刑事犯罪介入436件次),占总体提前介入的0.2%。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2年1至6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黑恶犯罪1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人;受理审查起诉黑恶犯罪10人,决定起诉9人。

(三)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2022年1至6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逮捕25人,起诉243人。对涉及扶贫资金和其他影响扶贫工作犯罪起诉1人。对12名扶贫对象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24.1万元。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逮捕3人,起诉5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提起公益诉讼25件。

(四)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工作情况。2022年1至6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逮捕8人,起诉20人;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对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50件。

(五)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2年1至6月,直接办理案件1447件,同比上升6.2%,人均直接办理案件18.3件。其中审查逮捕、审查起诉604件,占41.7%;刑事申诉26件,占1.9%;民事行政裁判监督 98件,占6.8%;民事行政审判、执行违法监督184件,占12.7%;公益诉讼63件,占4.4%;信访类案件83件,占5.7%。办理重大复杂新类型案件420件,占直接办案总数的29%,同比上升9.3个百分点,人均办理5.3件。

(六)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2年1至6月,青岛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49人次,其中市院5人次,区(市)院41人次。检察长列席12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24.5%;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37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75.5%。法院采纳66件,采纳率为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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