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的使者】检察六部姐妹组:防疫办案两不误


[日期:2020-03-26 15: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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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后,一场新冠肺炎疫情,打破了原有的生活、工作节奏。面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青岛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严格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既做好疫情防控,又合理调度工作,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与检察监督的关系,做到疫情防控、案件办理两不误。

案件办理解难题

疫情期间,面对疫情防控工作和案件到期的双重压力,第六检察部积极调整办案节奏,转变办案方式,确保案件按期办结。韩千,就是这样一名民事检察监督战线上的“老兵”。疫情防控期间,为帮助民营企业妥善应对复工复产法律问题,主动对接涉案企业,了解企业涉疫情防控法律方面的疑虑、诉求,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进行提醒,向民营企业提出建议。同时,加强与涉案民营企业相关人员的电话沟通,依法快速审结各类涉民营企业案件6件,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落到实处。

释法说理答民惑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当事人急于了解案件情况,常需要办案人答疑解惑。刘雅倩,就是这样一名会办案、善答疑的“老手”。为减少人员接触,民事监督案件听证暂不召开,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申请监督案件申请人对此多次打电话表达意见,情绪激动。刘雅倩每次都给其充分的表达时间,深入浅出地解释办案规定,反复告知并不会影响案件处理,使得申请人安心等待结果。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申请监督案件中,申请人因受疫情影响未收到相关文书,为防止再次邮寄依旧无法送达,刘雅倩在市检察院南门等待代理律师当面送达,并多次与申请人电话沟通,虽最终未支持监督申请,但申请人表示理解,并感谢检察干警的周到工作。

辅助办案提效率

告知办案人员姓名和法律职务、告知案件处理结果,这是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的过程,也是检察官助理的日常。董明玉,一名初入民事检察岗位的“小白”,她认真学习办案规则,结合具体审查案件,快速熟悉监督案件审查流程,疫情期间,拟定通知书、送达回证等法律文书50余份并邮寄给当事人,推动案件顺利办理。经过前期积累,现在的她从拟定程序性文书向案件实体内容迈进,梳理法律关系,结合当事人的申请监督理由,明确案件争议焦点,拟定初步意见,在与检察官探讨中不断学习、不断进步,成为检察官办案的“小帮手”。

履职尽责有担当

青岛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要负责民事检察工作,现有干警11名,主任由王琦同志担任,在其带领下,部门连续三年获市检察院优秀处室,2015年获评青岛市“三八红旗集体”,2017年获评青岛市“巾帼文明岗”称号,2019年获评“山东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参评“山东省三八红旗集体”。疫情期间,她带领部门干警研究疫情可能引发的合同履行、劳动争议、医疗损害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案件问题,为后续办理相关案件储备力量,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最优检察产品。疫情期间,部门共提请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5件,审结37件,同比增长32%,确保在特殊时期民事检察工作健康稳步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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